身入心到下基层 司法为民暖民心 ——市司法局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

日期:2022-06-21 15:37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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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市司法局强化领导、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取得初步成效。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高站位部署推进。紧扣“快”“细”“实”,抓先抢早,研透谋细,落地抓实,做到第一时间学习动员,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一是传达学习动员“快”。局党组及时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和省司法厅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市律师行业党委和8个市直司法行政机关党支部、22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全员学习、广泛动员。二是研究部署谋划“细”。局党组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责职能,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警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组、信息宣传组和督促指导组三个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组织保障。三是工作措施突出“实”。建立领导干部下基层联系点,加强对二级单位指导督导;建立每月工作提示制度,确保一盘棋部署、一体化推进;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实践活动走深走实。通过显示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大力宣传省市会议精神和局党组安排部署,发布动态信息20余条,向市教育实践活动办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报送工作动态3篇。

  二、紧扣职能主动作为,高标准组织实施。紧贴职责职能,做到身心投入下基层、贴地行走察民情、精准施策解民忧、司法为民暖民心。

  一是身入心到下基层。局领导干部践行“一线工作法”,带头做到“三必访、五联系”,即村(社区)必访、企业必访、基层单位必访;联系1个村(社区)、1家以上重点企业、2个以上县(市区)司法局(二级单位、法律服务协会)、3个以上司法所、4个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8名县级干部走访县市区司法局6个,司法所12个,法律服务机构9个,对接联系宝联社区7个小区、8家企业,发现收集问题20余个。局领导确定领办事项14个,市戒毒所和宜昌仲裁办县级干部确定领办事项5个。其他党员干部自觉深入宝联社区、进网格、进小区、进楼栋,积极参与基层党建、疫情防控、平安建设、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工作,采取跟一次热线、坐一天窗口、当一天社工、做一次农活等形式,进一步贴近民生、贴身服务。

  二是主动纾困解民忧。重点围绕在满足基层群众法治需求、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等七个方面梳理汇总重点问题21个,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工作举措。在全省率先出台《宜昌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指导开展第二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工作。持续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成立27个公益法律服务团,为全市27个50亿以上重大在建项目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为项目建设及施工方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31次。建立市司法局筑堡工程工作队,县级干部任包联小区党支部第一书记,68名党员干部全员下沉。支持楠木河村茶叶产业发展、法治文化建设等帮扶资金66.41万元,推动产业兴村,打造法治乡村。

  三是司法为民暖民心。牵头打造宜昌“无证明城市”,在市级19个部门申报的176个证明事项中,明确149项通过告知承诺等方式办理,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并按要求对外发布公告,全力推进“筑堡工程”。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全覆盖,今年来,在线解答群众法律类留言咨询274件,智能咨询125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4份,企业直通车访问量219次,生成企业法治体检报告35份。持续推进法援惠民生,今年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17件,咨询法律援助事项10112人次,受援人1664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61.91万元。开展“复议决定落实年”专项行动,建成市级数字化行政复议听证室,将受案窗口延伸至45个边远山区乡镇司法所。创新网上办、选择办、兜底办、视频办、驻点办等公证协作机制,有效解决点军、长阳等地公证服务供给不足,让山区群众办公证不再“跋山涉水”。扎实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全市累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8826件,调处成功率98.6%。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和心理矫治工作实现全覆盖,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和因监管问题造成再犯罪,守牢了安全稳定发展底线。

  三、搞好统筹结合融合,高质量确保实效。开展实践活动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我们将紧扣大局、突出重点,立足职能、打造亮点,做优司法为民,推动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一是开展蹲点调研。按照市筑堡办关于深入开展蹲点调研的工作要求,单位负责人带头继续深入所联系的社区、村开展一天蹲点调研,全面了解基层工作开展和基层组织运行情况。党员干部通过当一天社工、坐一次窗口等形式进行换位体验,查找问题。二是做实“三张清单”。结合基层调研、上门走访、入户座谈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进一步梳理汇总重点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根据问题性质,分门别类,建立任务清单。对于能立即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不能短时间内解决的,制定措施,销号办理。需要多方协调解决的,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协调解决。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将开展实践活动与推进筑堡工程和市域治理现代化相结合,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宜昌法治宜昌相结合,与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相结合,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相结合,推动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开展实践活动作为检验党员干部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两个确立”的试金石。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将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常态化工作中,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