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关于准予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变更章程及合伙协议的决定

日期:2026-05-25 16:10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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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司律决字〔2026〕4号

湖北君任律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变更章程及合伙协议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发〔2017〕65号)的规定,经审核,你所提交的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你所变更章程及合伙协议。

 
 

 宜昌市司法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