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关于免除黄昌鼎人民监督员资格的决定

日期:2026-06-26 14:47来源:促进法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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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六项、第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市司法局决定免除黄昌鼎人民监督员资格。



宜昌市司法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