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司法局党组关于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8日至8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以过硬作风扎实履行整改政治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抓整改。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党组书记刘钧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部署、强化督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整改,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安排、研究、督办整改工作;3次深入二级单位,指导、督促市委巡察反馈和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可以马上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列出计划,压茬推进,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定期调度、对账销号等闭环管理机制,实行销号管理,做深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是注重实效长效抓整改。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既狠抓具体问题整改、又善抓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关于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等制度4项,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奋力推进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立法科、行政规范科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系列文件等,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存在的协调不畅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办及市直各部门沟通衔接。督促各起草部门履行审查主体责任,加强工作配合。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参加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培训,在2024年12月举办全市依法治市培训中邀请三峡大学陈军教授专题讲授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增加工作力量,通过遴选增加人员1名。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指导和管理,提升值班律师履职能力。三是提升工作执行力。修改完善《宜昌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积极推进《宜昌市城区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制定进程,先后4次组织召开座谈会,保证文稿所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准确性、专业性。组织召开论证会对文稿进行论证,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立法听证,确保立法质量。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是依法督促履职。针对未履行的3件行政复议决定,提请市政府下发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会同相关区(县、市)政府、部门研究争议化解办法,细化工作措施,均已履行到位。
2.关于“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覆盖率达100%。全市113个乡镇(街道/园区/开发区/实验区)调委会达到2人以上专职调解员的61个,占比54%。二是积极推广枝江市、猇亭区经验做法,推动各区(县、市)矛调中心均实现专调委入驻。三是调研走访3个市直专调委行业主管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商讨完善诉调对接的工作机制。
(二)关于落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关于“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提升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全市有专兼职执业律师1129人,同比增长6%,为历史最高。加大公职律师培养力度,省司法厅在宜昌召开“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调研推进会,努力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全覆盖。截至2024年底,全市新增公职律师117人,同比增长70%。全市每万人拥有律师数达到3.7人,同比增加9%。二是支持律师到法律服务资源欠缺的县市执业或成立律师事务所,正在推进当阳市新成立1家律师事务所。三是抓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落实落地,组织“法律明白人”线下集中培训,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3089件。四是制定印发《宜昌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协作办理程序规定》,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五是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现状进行摸底,积极向省司法厅汇报存在的问题。协助开展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统一考试,为通过考试的人员提供实习岗位,加强跟踪培养。2024年10月,对16名实习人员进行了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对13名申请执业资格的人员依法予以核准,办理执业证书。引导鼓励新申请人员到山区、边远地区工作,其中2名工作者到五峰自治县执业,1名工作者到兴山县执业。
4.关于“推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5日向全市公证机构作出工作提示,要求加强线上办证系统学习应用,严格按照公证综合业务办证系统操作流程“受理→审批→制证”结束后,及时进行线上操作归档,全市公证机构已全面落实工作要求。按照《公证办理提速清单》分类压缩公证书出具期限,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的111个事项,实现当天出证,立等可取,压缩14天;对39个事项5天出证,压缩10天,实现“加速办”。二是强化公证员培养,加强后备力量和梯队建设,组织新增公证员参加全省公证员职前培训,打下入职基础。积极引进公证人才,秭归县公证处已有2人取得执业资格,达到独立执业要求,2024年办证200余件。推动协作办证,指导三峡公证处、中天公证处完善网上办、选择办、兜底办、视频办、驻点办等协作机制,与长阳自治县、远安县、兴山县、点军区等地公证处协作,实现公证法律服务市域内全覆盖。
5.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6日向全市公证机构作出工作提示,要求加大公证数据共享平台应用宣传力度,加快用证部门数据共享。各公证处在办理公证案件过程中,及时告知公证书使用部门、人员可以通过中国公证协会公证服务查询系统核验功能获取办证进度、公证书真伪验证、文书内容查询、寄送查询等信息;逐步启用电子公证书,推出微信在线扫码核查电子公证书功能,促进公证书在公证行业内部协查和用证部门间的核验,方便办事群众在异地核查公证书。二是落实省司法厅工作要求,在司法鉴定管理系统启用司法鉴定意见书赋码功能,实现当事人扫码查询。三是按照《“无证明城市”电子证照归集目录》,我局需要归集共享8类电子证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律师工作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司法鉴定许可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工作者执业证书)。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工作者执业证书2类证照由市级审批核发,已实现电子证照查询;其它6类证照为部省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目前尚无电子证照,已与数据局协商对6类电子证照不再作数据归集工作要求。
(三)关于落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有短板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6.关于“协调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2+N(2个政法专编+N个辅助人员)方式,选优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402名,101个所达到3人;40岁以下225人,占比55.8%;本科及以上学历235人,占比58.3%;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111人,占比27.6%;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4人。二是突出抓好领头雁工程,109个司法所配备副科职所长99人。对尚未配备到位的地区,积极协调相关区(县、市)党委政府、司法局,加快推动落实。三是强化司法所长培训,2024年12月11日至13日举办全市司法所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四是加强业务用房建设,109个司法所完成业务用房建设改造,全市100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占比91.7%。
7.关于“指导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宜昌市司法局推进监狱改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协作联动的实施方案》,通过建立“133”工作机制,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落地落细。二是在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4个城区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安置帮教就业第三方服务。三是推动落实安置帮教情况清底数明“一张表”。四是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各地加强安置帮教各环节管理、全流程服务。
8.关于“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和仲裁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指导督促市强戒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一是立行立改抓日常。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大队日分析、周研判和所部每月安全稳定形势研判制度,对所情戒情精准研判,试点班委制管理新举措,对重点人员底数更清、情况更明,管控措施做到精准有力。二是专项治理控源头。深入开展“捎买带”问题专项整治和“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针对重点人员开展仔细摸排,风险防控底气更足。三是综合矫治促转化。举办“夷陵矫治学堂”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2次,开设“峡江草编”非遗课程,创办“星路”手抄报4期,做实“耕笃园”农耕文化实践基地,建成“相信美好”主题文化墙,戒毒人员3幅作品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教育矫治成果展示。开办“带货主播”职业技能培训,推动“黄丝带”帮教和平安关爱活动,新建当阳市玉阳街道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对接“点亮”公益禁毒工作室助力解戒人员融入社会,戒毒人员戒治信心和动力增强。指导督促宜昌仲裁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宜昌仲裁办完成积案攻坚行动,2024年9-12月共办结积案200余件。严格按照仲裁规则确定办案各环节时限,并建立定期提醒和督导机制。将2024年绩效与办案时效挂钩,明确奖惩措施,修订《宜昌仲裁办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9.关于“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全覆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政治轮训、青年党员教育培训、继续教育集中培训。举办全市“厚植家国情怀 彰显时代担当”律师演讲比赛,1名律师荣获全国青年律师演讲一等奖。持续推进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律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3%。14个基层党组织、52名党员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作为全市“两新组织”唯一代表参加中组部党建工作专项调研座谈会,党建工作经验1次在省级、2次在市级进行交流。市律师协会被评为全市5A级社会组织。二是贯彻落实《宜昌市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宜昌市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标准》《宜昌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参与决策管理事项工作规则(试行)》,压实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2024年向律师事务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工作提示函》61份。三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律师执业联合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优化调整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惩戒工作委员会工作流程,深化治理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发布执业警示1期,适时发布典型案例7个。加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和日常监管,5人受到行政处罚,2人1所受到行业处分。四是发挥行业协会职能,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专题集中培训。举办新入职实习人员结业集中考试,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执业资格人员依法予以核准。加强日常检查,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事项。
(四)关于落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不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关于“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局对巡察反馈没有编制备案的20家行政执法单位,点对点下发工作提示函,并跟踪督促按规定程序进行编制、公示和备案,其中,12家完成了“四张清单”编制备案,8家提供了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等无法制定“四张清单”的情况说明。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带队赴市数据局,就无证明城市信息平台项目建设进行专题研究,会商确定推广运用方案。2025年1月9日会同市数据局印发《关于推进“无证明城市”信息系统应用的通知》,统筹推进信息平台全市推广运用。会同无证明城市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单位,定期报告、研究平台建设及推广运用情况。
(五)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有欠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关于“督促防范化解社区矫正安全风险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教育,组织矫正对象到宜昌监狱、广华监狱、看守所等地进行警示教育,强化矫正对象纪法意识。二是常态化开展“春风行动”,借助“零工驿站”平台,多渠道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信息,组织矫正对象开办网络创业、面点烘焙等技能培训,协调爱心企业提供就业岗位,便于社区矫正对象就近就业、就地矫正。对生活来源少、就业无门路、身体患重病的矫正对象,通过民政救助、社会捐助、矫正对象结对互助等帮其度过困境。三是借力专项治理,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深挖细查风险隐患,强化监管措施。四是精准研判风险,对再犯罪原因进行深入剖析,针对有再犯罪倾向的矫正对象制定整改措施,调整矫正方案。五是强化工作调度,加强动态监管。
12.关于“市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存在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由所党委委员、政委任组长,所办公室、习艺劳动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制定消防整改实施方案,倒排工期,实行挂图作战。二是已将消防整改事项所需资金纳入2025年度预算安排。三是已完成消防整改设计及施工图审查、习艺楼屋顶承载安全鉴定、住建部门消防设计审查申报、项目预算编制等,正在进行合同审定、图纸复审及施工现场水电安装、安全防护等前期准备工作,近期将全面施工。四是坚持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24小时值班人员不间断巡查,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主要负责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二是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余磊与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组织培训科科长开展约谈,就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效提出要求。三是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余磊组织召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组织培训科、人事警务科等科室负责人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行对标自查。四是进行梳理摸底,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全市行政执法、政务服务领域损害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和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存在问题。五是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办公。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钧顺到宜昌仲裁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专题调研,督导二级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印发《工作督办函》,督促二级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具体化,形成工作闭环。六是市强戒所开展“以案为鉴 忠诚履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将动员部署、学习教育、谈话提醒、问题查纠、建章立制贯穿于教育整顿整个阶段,一体推进,统筹实施,推动干警勇于担当、善抓落实、遵规守纪。
14.关于“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并落实《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二是抓实抓细受处分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及时调整受处分干部的教育帮带责任人,局主要负责人到其家中走访,开展谈心谈话,帮助查找原因、认识和改正错误,关注思想动态、关心生活状态,开展教育帮带。三是到二级单位调研督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钧顺到宜昌仲裁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专题调研督导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二级单位“一把手”开展谈话。2024年,局主要负责人到二级单位开展调研3次,与二级单位负责人开展各种谈话6次。
15.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长江大保护、“双碳引领、枢纽赋能、强产兴城”发展战略、生态保护法等工作开展深入学习,明确对市司法局党组落实中心工作的监督重点。二是聚焦市司法局党组落实“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开发”等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研究制定政治监督清单,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及时间节点。三是通过抽查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市司法局党组在落实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中发挥综合行政执法保障作用。
(七)关于落实重点领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6.关于“政府采购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二级单位财务支出监管,调整二级单位重大开支报局党组会审议标准。二是宜昌仲裁办针对卫生间改造项目缺少政府采购资料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对凭证再次全面自查,严格落实凭证归档制度。三是局工作组到宜昌仲裁办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7.关于“项目建设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二级单位财务支出监管,调整二级单位重大开支报局党组会审议标准。二是对市强戒所基本功能性场地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事宜进行核实,相关款项已上缴国库。三是市强戒所党委书记、所长宋丽对时任办公室副主任、项目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市强戒所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管理等规定,做到对制度规定熟记于心。五是局工作组到市强戒所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八)关于落实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8.关于“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结合贯彻落实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会精神,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争取重视支持。局主要负责人加强调度,调配3名人员充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力量。二是强化统筹部署。2024年12月17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上官福令出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治市能力专题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邀请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申来津、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向安平、三峡大学副教授陈军等专家学者,围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三是强化案卷评查。在2024年上半年对84件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的基础上,对办理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的10个市直执法部门抽取 82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全市司法行政部门抽取六大重点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209件,其中市本级评查 41 件。四是严格“三重一大”按程序决策,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组会5次、局长办公例会8次,均严格区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决策事项。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并落实《宜昌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宜昌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强化宣传培训,通过一对一沟通、集体会商研判等形式,形成科室办文办会办事共识,从源头防止决策事项“投递”错误。
(九)关于落实干部选任及队伍建设有不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9.关于“干部选任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宜昌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细则(试行)》,增强领导干部及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执行规定的意识,并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二是出具相关同志工作岗位情况鉴定材料。三是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主任余磊对人事警务科科长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加强请示汇报,减少工作失误。
2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汇报争取力度,2024年遴选3名公务员、已到岗试用。2025年局机关及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分别招录1名公务员,局信息中心、宜昌仲裁办分别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委编办已批准用编计划。下一步,根据局机关改革进展情况,将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力度,不断提高年轻干部的占比。
(十)关于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21.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局机关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登记,实行芯片化管理,共补入资产4项。二是2024年11月26日,市强戒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所财务室在认真核实后,补记1项无形资产,补增1项固定资产。三是宜昌仲裁办2024年11月在资产系统完成1项资产补充登记。四是局工作组到宜昌仲裁办、市强戒所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压实责任强落实。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高质量完成好市委巡察“后半篇文章”。将整改工作与推进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整改提质推动工作提效,为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二是标本兼治固长效。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思维相结合,通过巡察整改,对现有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进行梳理优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标准和规范,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整改促规范,以整改促提升。
三是严实作风提质效。对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回头看”,力戒形式主义,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统筹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进“干部素质提升年”等工作,常态化整治突出问题、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建章立制,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4月30日至5月30日。联系方式:电话0717-6756175(工作日8:3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邮政编码:444003;电子邮箱:hbsycssfj@126.com。
中共宜昌市司法局党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