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申报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 省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普法办〔2021〕8号)要求,市司法局严格依据推荐程序和评选条件,综合“七五”普法日常工作、自查自评和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总结验收情况,在充分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公安、卫健、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后,拟定了4家单位、3名个人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推荐申报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至 10月2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袁学梅
联系电话:0717-6732917(兼传真)
电子邮箱:2277685984@qq.com
宜昌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8日
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推荐申报名单
一、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3个)
宜昌市司法局
夷陵区司法局
远安县司法局
二、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3个)
杨 勇 男 中共秭归县委书记
夏 飚 男 伍家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晓芳 女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法治建设股股长
三、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个)
宜都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