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度宜昌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公告

日期:2021-02-04 08:45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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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为切实提升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市政府规章制定建议项目征集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建议的项目内容符合上位法的规定,有法律、法规依据,具有必要性和可操作性。

  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议项目。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现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择急需的、条件基本成熟的项目予以填报。

  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征集范围限于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需上升到市政府决策层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内容,其中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类型项目可以是第二条中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可根据项目重要性择一填报。

  四、注意事项。1.本次征集建议的截止时间为今年2月26日;2.建议项目诚请详细填写《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书》(附件);3.提出的项目建议及有关材料,可通过信函邮寄(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市司法局行政规范科)或者发送电子邮箱(362800793@qq.com),联系人:梅清华,联系电话0717-6256532。

 

                                             宜昌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书

  填报人(或填报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市政府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大行政决策( )

  

 

  

  必要性

  

  论证

  

 

  

 

  

拟定主要规范及可行性论证

  

 

  

  

  

  

  (如系填报政府规章,需重点说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方面具体规定)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如有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稿的,欢迎提交建议稿以及相关制定参考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