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第(30)号销号工作情况公示

日期:2020-11-25 16:08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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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反馈问题

  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尊重治污减排和生态恢复规律,分轻重缓急,打好水环境治理歼灭战、攻坚战和持久战。

  二、整改目标

  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长江水污染突出问题,不断改善长江干支流水环境。坚持区域、流域以及系统综合治理,确保纳入国家考核断面及省跨界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要求。

  三、整改措施

  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将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的法律法规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四、整改完成情况

   市司法局每年将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指导市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落实行业普法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相关任务,并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将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开设污染防治等相关视频课件,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学习。以“服务大局普法行”“法律六进”等主题普法活动为载体,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编印《生态环保 法治先行》手册1万余册,在全市1181个楼宇电视联动播放生态环保普法微视频,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地选择企业、学校、乡村等重点区域,针对企业经管人员、青少年学生、农民等不同群体,以发放法律问答小折页、制作展板、受理咨询、法治讲座等形式,生动阐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深入基层宣讲102场次,发放资料2.8万份。在全市2000余个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有机融入生态环保法治宣传内容,使居民就近就地接受法治熏陶。

  


                                         宜昌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