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降低传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兼顾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宜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暂停对外服务,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安排另行通告。
二、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办理指引。市民如需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请用电话咨询、网上申报、线下邮递材料等方式获取服务。
(一)法律咨询事项办理指引。电话咨询:请拨打12348湖北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上咨询:请通过“12348湖北法网”或“宜昌司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
(二)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指引。网上申请:请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申请:申请材料邮寄地址为: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收。
(三)公证事项办理指引。网上办理:市民可登录三峡公证处门户网站、宜昌市三峡公证处在线公证平台或者微信搜索“宜昌市三峡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出生、学历、亲属关系、成绩单等66项公证可直接在线申办公证。预约办理:市民可直接拨打以下公证人员电话(微信同号)或添加微信咨询、预约办证,公证人员会及时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并根据申请人的要求预约办证时间。

三、春节假期结束后,若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非急需办理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原则上待疫情控制后办理。急需办理的,尽量通过网上申办;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应事先与工作人员预约,尽量错峰办理。
四、市民进入办事机构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检测体温、登记身份信息等防疫措施。由于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受理的事项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结的事项,由办事机构及时予以解释说明。
五、各县(市、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办理,参照本通告执行。
因疫情防控原因造成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不便之处,请予谅解。
特此公告。
宜昌市司法局
2020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