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询价函
各食材供应商:
根据我方的需求,拟对2020年我局机关食堂供应项目进行询价,诚邀贵公司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一、供应内容
我局机关食堂所需所有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调料、肉类、禽类、蛋类、蔬菜、水果等。
二、供应方式
我方相关人员提前半天(特殊情况不少于1个小时)将所需食材品种、数量等基本信息报给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将食材送到我方指定地点,由双方人员共同验收。
三、询价响应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法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最近一月常见食材价格表(盖公章)
5、报价表(盖公章)
6、2019年已签约单位统计表、合同复印件等
7、其他报价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料填写密封后,请于2019年12月 27日上午9:30点前投递至宜昌市司法局410室(说明:报价资料签章必须齐全、完整)。
本次询价将根据市场零售价优惠率、质量、信誉和服务等综合因素考虑确定供应商,在实际采购过程中,结合市场批发、零售价适当调整供应价格。报价人自行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询价结果如何,询价人对未采用原因不作解释。
联 系 人:郑波
联系电话:0717-6739227 、13997660702
附件1:响应函
附件2:报价表
宜昌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1
响 应 函
致:
1、根据贵公司的询价函,我方愿以报价表中的单价予以报价,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等要求供应货物,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合同协议书的规定保证和质量要求。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报价函及报价表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 价 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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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零售价 |
优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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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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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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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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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至少包括米、面、油、调料、肉类、禽类、蛋类、蔬菜、水果等)
报价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