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宜昌市“楚园春杯”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07-05 16:42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admin阅读量:

各县市区文明办,宜昌高新区文明办,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文化广告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各级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我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原创作品的创作力和影响力,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决定联合开展宜昌市“楚园春杯”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宜昌市文明办、宜昌市工商局
  承办单位:宜昌市广告协会、宜昌建投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冠名襄赞单位:湖北楚园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活动时间
  征集评选时间为2016年7月5日-2016年8月5日。
  四、作品选题
  作品要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题,关注百姓日常生活,突出思想道德内涵,注重价值导向,运用大众化、形象化、具体化的表达方式凝聚思想共识、汇集精神力量,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选题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理想信念。围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大力宣传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引导人民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2、传统美德。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倡导勤劳、节俭、孝敬、诚信、自强、厚德、尚义等道德理念,倡导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使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
  3、治国理政。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4、改革创新。引导人们发扬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精神,推动大众创业,激发万众创新,为改革发展凝聚智慧和力量。
  5、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人们自觉尊法守法用法。
  6、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志愿文化。
  7、文明风尚。生动阐释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引导人们增强文明礼貌意识,倡导文明旅游、文明行车、文明上网。
  8、生态文明。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人们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形成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五、创作要求
  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美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1、取材方面。突出宜昌地域特色,结合我市的地理历史人文、改革发展成就、先进人物事迹等,重点展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以及全市人民在实现“中国梦”宜昌篇的伟大征程中涌现出的新面貌、新风尚,大力弘扬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宜昌楷模为代表的宜昌“群星现象”。
  2、表现手法方面。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突出宜昌元素符号,广泛运用书画、摄影、汉绣、雕花剪纸、版画、麦秆画、年画、漫画、沙画、皮影、泥塑等民间艺术和非遗文化表现形式,提高作品表现力,提升传播效果。鼓励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创意设计,为公益广告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提升公益广告作品对大众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六、征集方式
  1、作品形式。报送作品分为平面(含书画、民间艺术、平面设计等)、音频、视频(含视频短片、微电影、动漫、flash等)三大类(标准要求见附件1)。
  2、作品选送。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文化广告公司以及个人可通过委托设计、定向制作、公开征集等方式,遴选出优秀作品,统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于2016年8月5日前报送。
  七、活动步骤
  1、作品征集(2016年7月5日-8月5日)。由市广告协会和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分别组织各广告公司和社会各界开展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并按要求报送市文明办综合科。
  2、作品展示(2016年8月5日-8月15日)。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初评、复评工作,开通活动专题PC端、手机端页面,展播展示入围作品,同步开展微信点赞投票活动。
  3、评选表彰(2016年8月20日)。结合微信点赞结果,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确定获奖作品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后予以通报表彰。
  4、发布推广(2016年8月-12月)。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统一纳入我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库,版权由市文明办独有。报导有优秀作品标注创意设计者姓名或团队名称,并由市文明办和楚园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发布,常年在全市各级各类媒体、网络、城市户外大型LED屏进行刊播展示,采取多种形式在城乡建筑围挡、大型T牌、公交候车亭、城市路铭牌及城市进出口、车站、机场、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发布宣传。积极推荐获奖作品参加全国和湖北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评选。
  八、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按照作品类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1、平面类:
  一等奖1名,奖金或奖品:15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或奖品: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或奖品:500元。
  2、音频类:
  一等奖1名,奖金或奖品:15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或奖品: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或奖品:500元。
  3、视频类:
  一等奖1名,奖金或奖品: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或奖品: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或奖品:1000元。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明办要高度重视公益广告征集评选工作,切实加强与本地文联、书协、美协、民协、非物质文化遗产协会等部门、团体的沟通联系,广泛动员各类书画名家、民间艺术家、非遗传承人及艺术院校、广告设计公司开展个人、集体联合创作。要充分利用好当地现有的书画、摄影等艺术精品进行后期加工,努力提高作品的创作、制作水平。市直各有关部门可结合自身工作宣传需要,采取委托设计、定向制作等方式设计制作一批有针对性的公益广告。市内各主要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示范作用,组织专业人员广泛参与公益广告设计创作。
  2、加大活动宣传。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期间,各级各类媒体要及时对全市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市内各媒体自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8月5日每周刊播一次征集评选活动通知,所占版面、时段等纳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播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各地文明办要积极组织本地媒体定期、持续地对征集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
  3、狠抓作品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加大作品审查力度,严把质量关,确保报送作品符合《广告法》和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要求,真正把体现本地本部门地方特色、行业特色的作品推荐上来。
  4、增强版权意识。各地各部门要事先将征集要求和有关事项告知投资人、创意人、制作人,明确参与人的肖像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定权利义务。创作单位及个人要坚持原创,杜绝侵权,禁止一稿多投和重复获奖。如存在涉嫌抄袭、模仿、一稿多投和将已在其他各级各类公益广告征集活动获奖作品进行重复投稿等行为,责任自负,并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作品一经采用,主办方享有对入选作品的使用、修改、拍摄和无偿刊播等权利。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附件:1、“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报送方式和标准
  要求
  2、“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宜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6月28日
  

  附件1: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报送方式和标准
  一、作品报送方式
  在“宜昌文明网”活动专题页面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同作品一起以邮件或刻碟邮寄方式报送至宜昌市文明办综合科。
  邮寄地址:宜昌市文明办(胜利四路52号),注明“公益广告征集”字样,邮编:443000。联系人:韩烨,电话:6252726,电子邮箱:ywm6442176@163.com。
  二、作品格式要求
  1、平面类作品,可用单图或者系列图的展现形式,作者需保留300dpi分辨率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内容需适合互联网传播需求。作品存为RGB模式,按照"文件名.TIF“或"文件名.Jpg”格式署名。
  书画作品题材、画种不限,每幅作品最大尺寸不超过100cm×100cm。谢绝美术作品照片。
  2、音频类作品按照“文件名.MP3”或“文件名.WAV”格式,与公益广告词的Word文稿一并报送。
  3、视频类作品。为满足全媒体播出要求,作品统一为AVI或MPG格式,不低于720×576标清像素,必须带有中文字幕。动漫、flash作品按照最常用的格式报送。作品统一按照“作品文件名.**格式”署名。
  4、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主要合作者姓名,包括创意提供、文案撰写等。
  

  附件2: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作品题目

团队/个人名称

作品类别

(勾选)

□平面类

□音频类

作品时长

(精确到秒)

□视频类

作品选题

□理想信念  □传统美德  □治国理政  □改革创新

□法治精神  □雷锋精神  □文明风尚  □生态文明

主要创作

人员基本

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作品中所任职务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手机号码

QQ号

E-mail

作品创意

说明

作品是否有

完整版权

作品制作人(责任人)签名:

填报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宜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