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公示公告
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司发[2014]86号)和《宜昌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马明和等120名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15年6月16日——6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任人选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传真等方式向宜昌市司法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来信请寄:宜昌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学院街14号邮编:443000
电话:0717—6756965、6743247传真:0717—6743247
宜昌市司法局
2015年6月16日
马明和、杨黎明、周玲(女)、傅天好、刘红兵、杜传红(女)
唐祖爱、钱洪鑫、黄龙、费甫华、黄学敢、杜杨武、王伟力
杨小春、张静(女)、幸 勤(女)、吴志忠、衣井东(女)、
耿璟(女)刘永波、邹宜林、马勇、陈龙、李爱华、章黎、陈华(女)
李碧华(女)、谢爱平(女)、古大贵、周卫华、胡士元、李绪雄
陈志、张茂勇、邓道静、薛钰、李红芹(女)、黄江华(女)
宋丹(女)、李金城、王琼华、陈大伟、何艳丽(女)、刘厚林
曹鹏飞、刘祖春、刘兴红(女)、易俊、曾晓波、罗金桂(女)
陈光文、张克平、韩国穆、王小平、郭峰、陈晓峰、郭举静(女)
贾勇、范超、罗耀兰(女)、高平、秦晓梅(女)、梅丽莉(女)
袁华、谭昕昱、陈险峰、付先新、邓爱民(女)、韩俊杰、赵运红(女)
钟玉平、刘虎、覃瑶、从其福、王炎春(女)、李亮、万先平
彭勇先、何玉洲、张海东、王贤英(女)、叶光喜、王鄂(女)、王雄宇
聂邦鸿、望伦、李贵明、胡杰、王德彬、张世斌、郝臣涛
刘德志、肖燕(女)、刘启兵、石春美、宋祥、叶先芳(女)
喻秀兰(女)、高明、张国华、罗媛媛(女)、彭梅(女)、刘巧艳(女)
王康军、宋卫国、魏开华、钟颂、周春(女)、傅强、陈晨(女)黄正权、
刘兴喜(女)、赵智慧(女)、刘德全、马强、程喆(女)
杨泽云、江必珍(女)、姜亦红(女)、冯灿(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