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公告

日期:2011-11-14 08:31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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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于2011年11月15日至1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宜昌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311室)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

  联系电话:0717—675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