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法治新标尺,护航青春路

日期:2026-06-01 15:44来源:秭归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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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为深入推进校园法治教育,5月29日,秭归县司法局普法志愿者走进秭归县第二实验中学,开展了一场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与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法治宣讲,为300余名九年级学生送上毕业季“法治大礼包”,以生动宣讲守护青春“不偏航”。

    年龄≠护身符,未成年人惩戒需严管厚爱

  “新法打破‘年龄免罚’的枷锁,宽严相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违法情节严重或是一年内实施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即便是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也不再免于拘留。一句话:小错可教育,大错要担责!”普法志愿者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紧扣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变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总结,让学生们对于法条的边界、违法的后果有了清晰的认识。拒绝校园欺凌,请勇敢地对霸凌说“不”

  “传统意义上的校园欺凌是不是放学回家堵路索要财物?我要告诉你的是:故意孤立、排挤、散播负面谣言等行为都是校园欺凌......这些行为可能就发生在我们的班级里、放学路上,甚至是我们的手机屏幕里!”

  普法志愿者在引导学生们全面认清各类校园欺凌形式、明确行为红线与法律底线的同时,详细讲解了遭遇校园欺凌时的自救方法、求助渠道,呼吁同学们敢于拒绝欺凌、主动求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结合青少年易涉诈的特点,重点开展“两卡”犯罪安全风险提示,明确告知学生切勿因贪图小利,随意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及支付账号。

  封存≠洗白,违法记录有底线

  针对不少同学认为新法对于违法记录封存就是“彻底消失”的误区,志愿者明确纠正:违法记录封存不等于记录消除,在参军入伍、报考军警院校等特殊场景下,相关记录仍可能被依法查询。通过向同学们讲清记录封存的真实含义与法律边界,提醒同学们要敬畏法律、严守底线,不要因一时冲动留下终生遗憾,更不能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课堂上有奖问答环节牢牢抓住学生们的注意力:结合宣讲的知识点设置的有奖问答环节中,同学们踊跃举手、积极作答,在思考和运用中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此次宣讲精准破除部分青少年法治认知误区,有效提升了学生们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秭归县司法局将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系列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恪守法律底线、规范自身言行,以守法自律之姿奔赴青春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