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三月“绿”动,共绘生态法治新景

日期:2025-04-03 10:04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远安县司法局阅读量:

  三月,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远安县司法局紧扣“绿色行动,共建社会责任”主题,以多元举措“绿”动法治强音,全力共绘生态法治新景,奏响生态保护与法治建设和谐乐章。

  多元宣传,播撒生态法治种子

  远安县司法局积极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搭建起全方位、立体式的生态法治宣传平台。线上,及时发布生态法治宣传内容及典型生态违法案例。详细讲述因非法捕捞、滥伐林木、非法引发山林火灾,最终接受法律严惩的经过,深入剖析案件背后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条款,以真实案例警醒公众。

  在线下,远安县司法局及各乡镇司法所以“共建美丽家园”、“上好法治第一课”“春风暖三月普法护芳华”“维护消费尊严共筑美好家园”等为主题,深入商超、乡镇集市、农村、社区广场和校园。在热闹地段设置普法宣传点,向过往群众发放精心编印的法治宣传手册,详细讲解生态保护等各类政策法规,鼓励绿色消费,倡导绿色观念。在乡村田间地头开展“土”味宣传,用接地气的语言向农村群众讲解破坏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性。

  靶向施策,提升重点群体意识

  按照《湖北省社区矫正对象集体教育计划》,远安县司法局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生态保护意识专题教育。茅坪场司法所通过邀请公安民警开展以案说法,深入讲解非法捕猎、滥伐林木等行为的法律后果,组织社矫对象观看《今日说法》并现场谈感受等形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反思自身行为,增强生态法治意识。号召他们积极参与所在村(社区)植树造林、野生动物保护与救助等生态修复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其中一名社矫对象化身法治宣传员,主动搜集整理三有保护动物名册并积极宣传。

  针对村(社区)治调主任,各乡镇司法所充分利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机会,开展生态纠纷调解技能培训。通过法规学习、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他们处理山林权属纠纷、农业生产与环境破坏等生态矛盾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农村生态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及时化解各类生态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参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远安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积极投身绿色实践行动,在森林防火期,指导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林区,通过走村入户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向村民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村民防火意识,并协助林区工作人员进行巡逻检查,排查火灾隐患,守护森林资源安全。

  远安县司法局通过多元宣传、靶向施策、积极参与等一系列行动,有效提升了全县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未来,县司法局将持续发力,不断探索创新,为推动生态法治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贡献更大的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