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以司法行政之为,助力青年发展
近年来,秭归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青年法律服务需求,切实提升专业队伍能力素养,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为青年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推进秭归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用“心”谋篇,打造专业法律服务队伍
对内实施“人才孕穗”。县司法局今年新招录、调入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公务员4名,引进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事业编制人员1名,为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注重对青年干部的培养,创新开设“正则学堂”,每季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风采展示活动,助力青年干部成长成才。鼓励青年干部上台“讲学习、讲工作、讲经验、讲差距”,在“敢上台、愿上台、能上台”的良好氛围中锻炼年轻干部的“听说读写”能力,让青年干部壮筋骨、长才干。实行班子成员结对联系司法所制度,联所领导定期与司法所青年干部交流,通过面对面、手把手地传经验、鼓干劲、强本领,通过思想上引导、作风上培养、工作上指点、经验上传授,做好薪火相传的“传帮带”,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佳的年轻干部,大胆提拔使用。
对外“招贤纳士”。以人民陪审员换届之机,引领更多的青年参与到人民陪审活动中。随着青年代表的进一步增多增强,其履职能力、参审业务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年轻化助力人民陪审员更快更好融入“角色”,以无袍之身,尽有为之责,切实提升参审质效。司法民主的覆盖面也因此大大拓宽,更好地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全县共选任产生了96名人民陪审员,35岁以下青年占28.1%。
用“力”执笔,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
聚焦职能,夯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基础。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预防青少年毒品犯罪、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内容学习宣传,夯实第一法治课堂基础。制定《秭归县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和学校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单位选聘精干人员担任各学校法治副校长,全县69所中小学落实“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多措并举,推动青少年普法宣传走深走实。推出《屈子问典》系列短视频,通过情景模拟、应对支招、普法知识等展示展播,宣传教育校园欺凌和预防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关知识,目前相关视频的观看人数超过4万人次,结合“开学第一课”普法活动,集中开展学生欺凌、预防和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律知识宣讲;持续在各中小学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让学生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严肃庄重的模拟法庭变成生动有趣的普法课堂,普法从“单向输出”转变为“双向输入”。截至目前,共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法治宣讲300余场次。
用“情”绘卷,提升青少年维权服务质量
拓宽维权渠道。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进行资源整合,打造青少年维权一站式服务平台。编印《公共法律服务手册》、《秭归县法律服务人员手册》,通过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形成覆盖全时空的青少年维权网络。加强与妇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沟通,纵向形成县、乡(镇)、村(居)三级法律服务网络,横向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联动工作机制,让青少年能在最短时间内用最便捷方式寻求到法律帮助,缩短维权时间,降低维权成本。
开辟绿色通道。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青少年,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青少年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加强部门联动,提高法律援助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覆盖率,使法律援助贯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坚持最有利于青少年的原则,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量身定制援助方案,确保承办律师熟悉青少年法律业务。实行一援到底,对同一案件的不同阶段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承办。今年共办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9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