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红花套:“庭所”联动解纠纷 诉源治理促和谐
今年,宜都市红花套司法所和法庭探索联动合作,高效化解了一起索要劳动报酬的跨省纠纷,一天之内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庭所联动调解纠纷,不仅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也提高了调解效率。
为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红花套司法所与法庭从强化庭所联动保障、向前延伸源头防范、深度参与诉调对接三个方面进行探索强化联动。
加强三个保障,激发庭所联动动力
先后制发文件明确诉调对接机制,同时为完善诉前调解工作闭环,探索建立“一函两书”(即委派调解函、委派调解告知书、司法确认书)衔接机制,打通法庭、司法所、调解员纠纷处置各个环节。法庭通过委派调解函将适合诉前调解案件委派到司法所,司法所联系当事人确认案件事实及调解意愿后将案件分流给具体调解员并告知时限、注意事项,最后调解成功的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做好争议事实固定、争议焦点归纳以及调解情况说明。“一函两书”的模式强化了诉前调解与审判的环节对接,使诉前调解在法庭、司法所、调解员之间形成对接闭环。
成立张明贵调解工作室,通过把握法律咨询前置介入、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诉讼途径兜底这三个关键点,准确引导矛盾纠纷在法治的轨道上妥善解决;与法院、人社、工会对接挂牌成立“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室”,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成立以来共化解涉劳动人事争议11起,张明贵被表彰为湖北省劳动争议金牌调解员。
同时完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镇政府聘任专职调解员2名,同时吸纳经济、市场监管、治安、城建等领域调解能手10名充实到镇调委会,定期召开镇人民调解员联席会议加强培训,壮大镇人民调解力量。同时将法治村主任、村法律明白人、治安中心户、村法律顾问等基层法治力量培养成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地熟”“人熟”“事熟”优势,广泛参与调解,有效弥补司法资源在乡村的不足。
红花套司法所积极争取红花套镇党委的支持,委派调解的案件根据难易程度由镇财政给予100-500元办案补贴。张明贵调解工作室和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室的调解案件市财政给予每件1000元以内的办案补贴。
创新三种手段,增强纠纷化解活力
推进诉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要不断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强化源头防范,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红花套司法所以全镇10名法治村主任、30名法律明白人、400个治安中心户、57名网格员为触手,定期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排查。这些末梢治理力量以“上门近、信息灵、说上话、能平事”的优势,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家长里短中,第一时间发现上报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的将矛盾发现在早、掌握在小。依托这支高效的排查队伍,红花套司法所、红花套法庭探索“集中指导”和“分片包联”并行模式常态化,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每月碰头研判分析易发多发纠纷通报收案数据。将化解矛盾纠纷手段向前延伸,通过精细化排查、精准化研判、精益化治理,筑牢纠纷火墙。
红花套司法所总结提炼“快准理法”四字调解工作法,快速把握纠纷起点、准确抓住纠纷关键点、理性平衡各方利益点、依法判断纠纷是非点,有效化解纠纷于萌芽,提高了辖区内调解效率。另外通过落实组、村、镇“三三”调解机制,压实矛盾纠纷在村内“三次”调解责任,用好调解员、法律顾问、法治村主任“三员”调解力量,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琐事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红花套司法所联合红花套法庭巡回审判、“法治微课+以案说法”宣讲等普法宣传活动开展精准普法,法庭就较为突出的类型化矛盾纠纷以微课形式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法律讲解,司法所现场设点普法和村民面对面现场答疑,以一案教育一片,有效防范纠纷于未然。在群众上门咨询中,司法所对符合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的提供申请指引,为群众依法维权畅通渠道,同时释明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为法庭在收案、审案过程中进一步化解矛盾、降低风险打好基础。两年来,庭所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法治微课8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指引18余人次,为群众释法答疑90余人次。
把握三个环节,实质性化解纠纷
为进一步强化诉调对接,近年来,红花套法庭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微治理改革,将调解贯穿办案始末,不放弃任何一个和解机会。在联动机制下,红花套司法所深度融入诉前、诉中、履行三个环节,抓住关键点,全力实质性化解纠纷。
“本来就是熟人,欠的工钱也不多,我也不想闹到法庭来,但是要了五年没得结果,实在是没得办法”。工人彭某没想到, 1万多元工钱要了五年没要到,在红花套司法所和红花套法庭的联动调解下,张某承认了结欠工钱的事实,并承诺分期付还,调解员当场出具了调解协议,法官现场司法确认,彭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这是红花套法庭委派进行诉前调解并成功达成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第一案,也是红花套镇诉调对接实质性运行的标志性案件。
“这类案子多吗?是否都会涌入法院?” 这是案件解决后,我们思考的两个问题。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类案件较为简单、金额不大、法律关系明晰,解决个案并非难题。但因这类纠纷不稳定风险较小,在早期难以通过排查发现来化解,故大部分都会涌入法院。红花套法庭每年办理的民间借贷纠纷类案件大概60起,占案件总数15%,这类案件若都能诉前调解能有效降低法庭诉累,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
红花套法庭与司法所就民间借贷纠纷调解中的注意事项制定类案办理工作指引,法庭提前介入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并为调解协议把好关,制定人民调解协议书模板。通过一案的规范办理为后期此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指引。今年来,红花套法庭移送的11起民间借贷纠纷,全部高效调解完毕并进行司法确认,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司法审判资源,让群众感受到诉前调解的力度和温度。
向某和熊某的婚姻家庭纠纷镇村先后调解7次,是镇里重点关注的高风险纠纷。夫妻双方感情上积怨已久加上因婚姻问题引发的养殖场经营停摆,面临着巨额贷款无法偿还的压力。
虽然该案已经进入诉讼阶段,但法官对案情进行仔细分析研判,认为调解员的介入能更加有利于达到息诉止纷的效果。通过联动机制,司法所和村调解员继续参与诉中化解,法庭延续了前期调解的思路。经过努力,夫妻先搁置矛盾,共同向银行续贷盘活养猪场,由子女开设家庭专门账户,管理各项费用收支,并做好父母的沟通工作,最终双方同意该方案,原告撤回起诉。
这是一个由经济问题引发婚姻情感问题,情感纠纷又进一步恶化家庭经济状况的典型案例。通过诉讼判决离婚,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反而对家庭乃至社会带来不可控的风险和隐患。红花套法庭和司法所在诉中环节密切联动,不放弃任何一个和解可能,最终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
和解撤诉后,当事人多次向法庭、司法所发送家庭生活、养殖经营情况,并分享了和谐、向好的生活转变情况,印证了庭所联动调解工作的成效。
人民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协商签署的,没有强制执行力,任何一方当事人反悔,都会让前面的调解工作前功尽弃。许多诉讼案件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人民调解协议,属于司法确认的范围,而未经司法确认,当事人之间又产生了新的争议,所以必须通过司法确认为人民调解协议履行兜底。
为保障调解协议的履行,红花套法庭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向红花镇政府提出了高度重视乡镇司法确认工作、有效推动村居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的建议。同时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签订调解协议的同时调解员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法庭到场对接司法确认工作,以巡回审判方式当场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出具民事裁定书。同时司法所和法庭加强案后主动回访,督促被告按期履行协议义务,避免案件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司法所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和矛盾化解的重要力量,需要充分发挥纠纷源头处置作用,法庭作为司法审判的权威机构,在调解工作中要发挥法治参谋作用和诉讼兜底作用。双方加强联动合作,能大力促进矛盾纠纷在诉讼前端得以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红花套司法所接收法庭委派调解39件,调解成功11件,5件经调解撤诉,法庭收案率同期下降10%。红花套司法所庭所联动、诉调对接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法庭庭长培训班上进行交流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