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诉前调解止纷争 迷惘少年展舒颜
“这个事情终于有了个结果,我儿子以后就能安安心心地学习生活了,我在外面打工也放心些了。把你们忙了一天,太感谢了……”“虽然您儿们离婚了,但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不是父亲或母亲任意一方的责任,而是共同的责任,也是法定义务!”“是滴!我们虽然离婚了,但我们会共同想办法,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7月3日,一起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纠纷问题,经过宜都市司法局的调解终于圆满画上句号。
事件中的少年马某已经14岁了,自2018年父母离异后,孩子被判由母亲李某独立抚养,不幸的是,其母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没有收入来源,依靠社区低保救助生活。这种情况下孩子母亲依然不愿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亲常年在广西务工,孩子的抚养问题成了一道摆在眼前的难题。家庭发生变故后,孩子不再安心学习,先后3次离家出走不上学,连今年初二会考也未参加,学校、派出所、庙岗村村委会等多部门协助找寻,孩子也很无助,他说,“我妈发病的样子好吓人,我都不敢回家。”
针对这一情况,调解员通过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当事人双方商定解决纠纷的方法,以“面对面”的方式对双方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调解员通过从情理、习俗、法律上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地讲法律、摆事实、谈道理,引导双方从大局出发、从长远角度出发。最终,在调解员们于情于理的疏导,以及亲情的感染下,孩子母亲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由其父亲马某抚养,自己在能力范围内承担一定的抚养义务,并当场签署了协议。之后调解员带领双方到法院办理了抚养权变更手续。
“这下可好了!马同学以后不再为家庭的问题影响学习和生活了,希望他能健康快乐地成长……”走出调解室,孩子的班主任向老师也舒了口气。宜都市司法局坚持将普法融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做到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做到让调解工作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