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新法“复”能 “议”起前行
今年以来,兴山县司法局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取得实效。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多次召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贯彻会议,重点学习涉及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条款内容,并针对行政复议法修订的概况、亮点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专题研讨。

在行政复议办理过程中,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秉持“以人为本 复议为民”的理念,要求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通过集体讨论,保证案件审理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为更好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从原则上书面审理调整为原则上要通过当面、电话或者互联网等方式听取当事人意见。为充分保护当事人权利,坚持将当面听取当事人意见作为听取意见的首选方式,切实扭转了传统书面审理案件时当事人缺乏参与感、意见表达不充分的不足,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复议的互动性。

为扩大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知晓度,突显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结合假日节点,利用上门回访、听取意见、开设“普法小摊”等方式加大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帮助群众从“不知复议”“不会复议”“不信复议”到了解、熟悉行政复议程序,拓宽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增强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的法治意识。

下一步,兴山县司法局将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手段,改善纠纷解决的效果,把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做成亮点,力争将行政争议在复议程序中得到有效化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市场主体了解行政复议、选择行政复议、信赖行政复议,切实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助力法治兴山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