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4年第二次会议

日期:2024-05-17 17:21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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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兴山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贯彻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杨四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涂斌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有关重要文件精神,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内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则》《关于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的指导意见》《兴山县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三个制度,分析了2023年以来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指出,行政执法工作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必须狠抓执法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看到清风正气、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的责任自觉。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省委执法协调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全面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力度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等制度,贯彻落实上级行政处罚裁量制度,全力打造最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县行政执法监督局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监督责任,加大对行政执法单位的督促检查频次和力度,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主动接受监督,全面完成好省市既定的执法监督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质效水平。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突出整治重点,主要包括: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过度执法、简单粗暴执法、违法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要深入自查自纠,通过执法案卷、复议诉讼案件、信访新闻舆论监督渠道等,广泛深入查找问题线索,并以“销号管理”的方式确保整改到位。要严守罚款设定权限,对企业的轻微违规行为酌情轻罚或免罚。要过罚相当,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罚款,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天价”罚款,不得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三、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行政执法与监督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主动谋划、积极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相关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确保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服务好“六创六争”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依法行政,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有效防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风险。同时对于已经进入行政复议、诉讼的行政案件,要严格按法定程序推进工作,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履行好法定职责,着力提升行政应诉水平,打造好诚信政府、法治政府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