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长江大保护暨义务植树活动
“守护一江水,共植一新绿”。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的教育和塑造功能,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3月14日下午,猇亭区司法局组织全体矫正对象在云池大江码头开展集中教育暨义务植树活动,区检察院派员参加活动。
活动前,区社矫局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点验,区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郑权对全体矫正对象提出严格遵守矫正规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相关要求,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环保意识,保护长江,积极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关爱。
活动中,全体矫正对象干劲十足,纷纷撸起袖子,拿着铁锹、锄头等工具投入到热火朝天的植树活动中,大家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经过一下午的劳动,共栽植了50余棵树木,新种植的树木在长江边展现出勃勃生机。
植树期间,区社矫局、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矫正对象边劳动边交流边谈心,了解矫正对象近期的生活和思想状况,鼓励他们积极、主动服务社会,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矫正对象纷纷表示,通过公益劳动,感受到了奉献、回报社会的意义,今后一定要积极配合接受矫正,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充实自我、完善自我,顺利完成矫正,回归社会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组织其参加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
下一步,猇亭区司法局将持续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不同形式的公益活动,进一步引导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增强奉献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重塑生活信心,以积极的心态接受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