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春暖三月到 “普法风景”好
阳春三月,万象更新,秭归县司法局持续组织形式各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贴近基层群众大力拓展普法宣传,持续推进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梅家河乡:法治宣传进校园 齐心“护苗”促成长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3月6日,梅家河司法所、派出所到梅家河中学开展“护苗”第一课宣讲活动。

活动中,普法工作人员以真实的案例为基础,围绕性侵害和校园霸凌的识别、预防及应对进行深入讲解,教育学生们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当遭遇侵害时学会用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接着,派出所民警宣讲了交通安全、禁毒、扫黄打非、反电诈、反非法集资等内容,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提升同学们的参与感和学法效果,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屈原镇:别样“三八”情,普法暖人心
3月6日上午,屈原司法所利用全镇志愿服务集市走基层暨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契机,联合镇综治办在活动现场开展法治宣传,为妇女群众送上节日里的“法治大餐”。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妇女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广大妇女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泄滩乡:《长江保护法》开讲啦
“长江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脉各拉丹冬峰西南侧,流经十一个省市自治区,最后汇入东海....”3月6日,阳光明媚,春光大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三周年之际,泄滩司法所以全乡庆“三八”活动为契机,在星火广场开展了一场关于长江保护的法治宣讲,工作人员正娓娓道来。

长江保护,法治先行。工作人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背景入手详细阐述了实施这部法律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的重大意义,并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八个亮点层层展开,呼吁大家要从不往长江乱丢垃圾的小事做起,用人人尽为的善举共同托举起长江保护的新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