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变更社矫执行地 风雪难阻司法情
日期:2024-02-23 16:06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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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满足社区矫正对象方明(化名)的诉求,远安县司法局和嫘祖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为其变更了社区矫正执行地,方明对远安县司法局的用心用情表示感谢。
2023年方明因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方明户籍地为远安县,因刚从外省返回在家待业,按规定在嫘祖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然而3年前,方明父母已随其姐姐移居至襄阳市生活,为能和家人团聚,方明向嫘祖司法所提出申请,希望到襄阳市执行缓刑。
嫘祖司法所了解到方明的意愿后,向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中关于执行地变更有关规定,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社矫局。经过调查、核实,远安县社矫局与襄阳市保康县社区矫正机构完成衔接。方明归心急切,但时值寒潮来临,为保障方明人身安全和实现顺利交接,县社矫局和嫘祖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驱车将方明送往襄阳市。一路上风雪交加,道阻难行,盘山路蜿蜒转折,山岭间浓雾弥漫,1个小时的车程历经3个小时才到达。看着风尘仆仆的工作人员,如愿以偿的方明表示,今后一定积极配合当地社矫机构监管,安心接受矫正,早日融入社会,做一名合格公民。
近年来,远安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坚持规范化执法和人性化帮教并重,既彰显法律尺度,又传递司法温度,最大限度预防人户分离可能引发的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为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