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司法局助力特殊矫正对象顺利入矫
近年来,兴山县司法局积极探索,针对特殊矫正对象开展帮扶教育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全方位监管到位,体现人性化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再犯罪的发生。
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是兴山县司法局接收的首名聋哑社区矫正人员,因违法犯罪被判处缓刑,在兴山县接受社区矫正。为确保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兴山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确保李某顺利入矫,真正实现社区矫正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深度,更有温度。
强化柔性执法,打破沟通障碍
由于李某是聋哑人,无法进行言语沟通,在为其办理入矫手续时,兴山县司法局特意邀请精通手语的特校老师参与入矫工作,通过手语翻译、辅以纸上文字交流,耐心细致地讲解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并通过多次使用手机对其进行操作演示,成功帮助李某学会了如何使用打卡软件按时定位打卡签到。
强化人性管理,确保监管不缺位
鉴于李某存在严重听力和言语障碍,县司法局充分考虑其面临的实际困难,经和县检察院沟通依法免除其集中学习教育,明确在李某在矫正期间,可采用微信日常报到、手机定位、与监护人电话联系等方式了解李某的动态,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上门走访,详细掌握其日常生活及思想情况,认真细致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引导其自觉服从监督管理。
强化暖心帮扶,促进融入社会
通过走访了解到李某夫妇均为残障特殊人员且有一女正在上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但因李某有犯罪前科,就业存在困难。为帮助李某顺利度过矫正期,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县司法局积极与社区矫正过渡基地加强沟通,计划为其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帮扶,切实帮助其解决“就业难”问题,以便其安心接受社区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
下一步,兴山县司法局将继续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教育和帮扶,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帮助特殊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为特殊人群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积累经验。(通讯员 赵弘扬 刘晋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