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综合运用“三类监督” 规范行政执法
远安县大力推进社会监督、智慧监督、综合监督等模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监督主体多元化,用好“社会监督”。创新推出“远安执法监督直通车”微信小程序,扫描二维码、一键上传投诉举报内容,真正实现社会监督“足不出户”。聘请76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不断提升社会认可度。坚持“阳光化”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记录仪“应配尽配”,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事项及时公示。
行政执法数字化,用好“智慧监督”。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16个服务事项实行法定证照、数据共享、部门核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逐步实现“亮码核验”“信息免填”“实体证照免提交”,用“一纸承诺”替代“一堆证明”。依托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证件统一办理、动态管理与及时清理。2023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110人,新增执法监督人员7人,累计注销执法证件26人,上报换证信息22人。
监督体系规范化,用好“综合监督”。结合远安实际,制定出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和立卷归档标准。坚持常规执法检查与案卷评查、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相结合,采取全面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开展多元化执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3次,涉及26个行政执法部门,评查案卷32卷,覆盖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12个领域,发现并反馈问题79个。(通讯员郭灵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