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四举措”提升社区矫正工作 “三化”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教育,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远安县做实“四举措”,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严把“入矫关”,上好矫正“第一课”。严格新入矫人员规定工作,由监狱派驻民警、司法所长、村居治调委员、家属参加进行入矫宣告,使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接受,摆正位置,心存敬畏。根据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实际情况,精准设置个性化、针对性矫正方案,并及时通过书面汇报、个别谈话教育、实地查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其心理动态和工作情况,及时调整矫正方案,使矫正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开展入矫宣告仪式102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服刑意识、规矩意识、法治意识、改造意识不断增强。
紧扣“管矫关”,监督管理常态化。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做到“日定位、周闻声、月见人、季考核”,每日定位核查,每周书面汇报,每月组织集中教育学习,每季度定期考核。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每月现实表现量化考核,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分类分级。对新增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新增必走访”“优先走访”。在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注重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状态,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友情提醒”警示其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以严标准矫正其行为习惯,促使其顺利解矫。截至目前,开展实地查访130人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200余人次,组织集中学习70次,电话抽查530人次,组织社矫对象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公益服务,参与社区环境整治、法治宣传等活动70余场次。
守好“帮扶关”,法情并重暖人心。对社区矫正对象坚持“生活上关心,情感上温暖,思想上感动,就业上帮助”的原则,感化教育效果。通过日常联系和走访,主动了解关心社矫对象的实际生活和心理状况。通过定期谈心谈话及时化解社区矫正对象不良情绪和心理郁结,帮助其建立积极正面的心态和面貌,适应社会、回归社会。对家庭特别困难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申请落实救助政策。截至目前,全县对30名家庭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解决困难救助金1.6万元,帮助就业20人。
打通“智慧关”,实现由“人防”到“技防”新跨越。远安县社区矫正中心严格按照部、省建设规范,将“三区十二室”进行提档升级,建设集综合管理、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于一体的新型社区矫正工作平台,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提高管理质效。(通讯员湛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