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三二一”工作法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新标杆
近年来,远安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推行公共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便捷高效、资源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城乡一体发展提供坚实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
一是用足三大资源平台。将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法治需求作为落脚点,以“红色法务帮你行”律师行业党建品牌为基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热线和“宜律帮”三大平台资源融合、一体运行,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接待席,由执业律师面对面解答群众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全天候优质法律服务;以接受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和对法律服务人员的投诉举报为重点业务,法律服务热线做到了快速反应和信息分流;“宜律帮”立足打造移动的法律工具书、法务小帮手、法律服务器,实现了法律服务智能化、专业化、便捷化,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目前,远安县司法局借助三大服务平台,大力实施普惠司法,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掌上的法律服务,今年共开展法律援助62件,提出法律意见592条,接受法律咨询3168人次。
二是完善两项工作制度。完善律所公共法律服务公益制度。县内3家律师事务所、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常态化组织开展“律师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法援乡村惠民生”、“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社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进一步优化法治和营商环境。目前,各律所开展实务法律讲座32场次,开展法治宣传235场次,受理留守儿童、留守妇女、高龄老人等弱势群体案件51件,受理农民工欠薪案件45件,帮助98名农民工讨回工资款90余万元,公共法律服务逐渐成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担当”。完善公共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制定《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监管实施方案》,规范县内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质量评价、监督、失信惩戒机制,对法律顾问的聘、管、用、评全流程进行规范,司法局跟踪做好117个村居法律顾问的选聘、考核和调整,各聘用单位负责律师的日常监督和过程监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优质高效。
三是实现一体覆盖服务。远安县司法局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依托,持续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着力解决基层法律资源分布不均衡,服务供给和需求不匹配的问题,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法律顾问围绕乡镇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行政诉讼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参与农村地区矛盾纠纷调解、项目建设、土地征收、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共参与民主决策等重大事项279场次,审核法律合同等各类文件457件,协助调处矛盾纠纷200余件,处理涉诉案件87件,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讯员汪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