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90”后小伙社区矫正“变形记”
“我现在每天都是两点一线的在夜宵店里面帮忙,日常也会看新闻联播学习,还会主动参加清扫道路,”社区矫正对象小明(化名)在茅坪场司法所一次谈心会上说道,“最近县城里创建文明城市,街上干净的一尘不染,路上车让行人,城市氛围越来越好,相信以后会更好”。
还有一个月就解除社区矫正的小明很期待自己能够“重获新生”,在每次的思想汇报中也不断表明了自己努力生活、热爱家人、回报社会的强烈愿望。2022年,24岁的他,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作为一名“90”后,他在自己最璀璨的年纪以身试法,终是领教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滋味。
2023年年初,持续一年的矫正期,这个曾经走入歧途不敬法的少年,内心深处也在潜移默化的发生着变化,从最开始的“反省自己,改掉坏习惯”,到“计划把驾照拿到手,然后报一个铲车培训班,争取多学一个技能”。再到矫正期间面对亲人生病离世时“今后我要努力生活,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多做有意义的事,让家人过的一年比一年好”。
年轻的小明也确实如他思想汇报中的内心独白一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期盼。小明不仅成了每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会上的“热心人”,帮助分发学习资料,帮助年长的社区矫正对象下载安装定位软件,主动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各类征文比赛;也积极成为社区矫正对象当中的“模范者”,在定位手机有问题的情况下他主动上报情况并配合解决,受到县社区矫正局领导肯定,同时也坚持每天看新闻联播和法治节目来改造和提升自己,空余时间主动帮助村里开展义务劳动,努力坚持朝九晚五的在夜宵店里上班,用自己的双手实现“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不给社会添麻烦”。如今,他的努力得到了司法所的肯定。在8月的一份思想汇报中,该所所长点评小明“勤劳!家人逝去对小明触动很大,有深刻的悔恨之心。”
“每天一如既往两点一线,晚上五点到店上班,凌晨三点左右下班,不闹事,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小明的内心独白和“变形”让我们明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的道理,这段教训和经历也将成为他从“心”开始,用“心”减刑、回归社会的基石,也必将成为他漫漫人生路当中一堂最珍贵的“实践课”。(通讯员王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