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的指导意见》
为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加快秭归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秭归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广全程说理式包容审慎执法新模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主要内容、注意事项四个部分。指导思想部分明确要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引领,将“说理”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真正实现执法为民。基本要求部分明确四个“讲理”:要讲清违法事实认定的“事理”、要讲准适用法律法规的“法理”、要讲明使用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道理”、要讲析是否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情理”。主要内容部分包括事前释法、事中说理、罚后释疑三个工作阶段,事前释法要强化行政执法事前服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事中说理要求在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听证过程、执法文书制作等环节中,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接受程度,切实做到“以理服人”;罚后释疑要求罚后审慎全面进行阐释和说明,坚持实施案后回访制度。注意事项列举了全程说理、能力提升、文书制作三个方面,将说理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推进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制作应用,为推行说理式执法提供良好的保障。
下一步,秭归县司法局将督促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紧扣实施意见内容,持续推进“说理式”执法,树牢“人民至上”观念,培育“群众导向”思维,让文明执法更有温度,推动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秭归县司法局 谭晓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