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司法局召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座谈会

日期:2023-08-04 09:31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兴山县司法局阅读量:

  8月4日,兴山县司法局组织湖北神兴律师事务所、湖北百思特(兴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召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座谈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怀宇参会,会议由司法局党组成员王顺平主持。

  会上组织学习了《宜昌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宜昌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座谈会精神的通知》等有关精神。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王顺平从要学习政治、要遵守规范、要注意自律三个方面对法律从业人员进行廉政提醒,告诫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坚守政治底线,不踩红线,并详细解读了“五个不得”(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恶意竞争,不得提供虚假证据,不得充当司法掮客,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规定。

  “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以‘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工作指引,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助力法治兴山建设工作。”湖北神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现场作出表态,随后三所一处的负责人分别作交流发言。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怀宇首先对三所一处的工作表示了肯定。他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坚持党对律师行业的绝对领导,要求全体律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治建所、口碑立所、业务强所。二要坚守职业操守,时刻绷紧行业监督、行业自律的弦,始终做宪法和法律的坚定维护者,当好法治社会建设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三要提升职业素养,充分发挥职业优势,打造知名所,做到“两个可能”,尽可能多的利用本土法治资源,尽可能少的流失本土法治资源。

  下一步,兴山县司法局将持续强化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服务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通讯员   郑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