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三位一体”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日期:2023-07-28 16:16来源:宜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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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宜都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关口前移、协同作战、跟踪问效“三位一体”,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一、关口前移,前端预防行政争议

  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坚持依法行政。全市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年度述法等系列制度,落实市乡两级政府及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执行司法局长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机制,以上率下夯实依法决策基础。市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对历任市长、副市长、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倒逼领导干部养成在法治轨道上用权的习惯。二是突出“重点领域”,提高执法水平。在市直层面,整合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资源,组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机构;乡镇层面,在红花套、枝城、陆城试点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934名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公开征集意见、企业家代表座谈会以及与法院、信访局、12345市长热线、纪委监委线索移交等多种方式,查找行政执法问题线索,防止简单执法、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三是探索“柔性执法”,彰显城市温情。着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市政府出台行政处罚“四张清单”276项、探索实施涉企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改革,该改革项目被通报表扬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以来,各行政执法部门办理“首违不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案件100余件,行政许可延期1件,行政执法决定信息不予公开5件,不予行政强制1件,有效降低行政处罚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充分实现了行政执法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协同作战,多元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建立“三调”联动机制。建立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民商事诉讼和人民调解三项衔接机制。市人民检察院将“检调对接”平台前移,规范做好“民行息诉”工作;市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诉前引导、诉中促和、诉后化解的工作目标;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一体化处置、分级化解、长效跟踪“三项机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主渠道作用,针对重大疑难案件,由市政府办牵头,召集案件承办单位负责人、政府法律顾问、司法局业务骨干、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实行“一事一商议、一案一研讨”,全面梳理案卷存在的程序或者实体问题,提高答辩举证工作质量。今年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3件,结案21件,其中因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终止审理1起、确认违法1件、维持19件,无一复议转行政诉讼;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件,会商研判行政应诉案件3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夯实以市联调委为龙头、167个基层调解组织为主力、2个品牌调解室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近3年来,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各类行政争议案件96起,调解成功率99.3%。联调委“1+7”专业调解工作模式入选宜昌市2021年度“法治惠民”创新优秀项目名单、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5部门联合通报表彰为“全国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宜昌市唯一)。

  三、跟踪问效,溯源治理行政争议

  一是责任追究,强化督导考评。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率等关键性指标作为单位年度法治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行政诉讼案件“预警-会商-复盘”闭环工作机制,及时形成专题报告市委、市政府,明确行政争议及败诉源头领域,对征地拆迁、行政裁决等高频行政败诉领域开展指导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二是举一反三,加强“以案释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编印《宜都市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案例精选》、组织旁听庭审、行政法律知识宣讲教育、达人普法等线上线下多媒体融合宣传,提升群众对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知晓度、参与度和认可度,积极引导当事人多元化解行政争议,依法理性维权。三是深化创建,提升法治素养。针对农民群体和市场主体这个“绝大多数”,广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民法典、“服务大局普法行”“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等主题宣传活动。打造市区法治文化示范圈、沿江法治文化示范带、山地法治文化旅游路,成功创建法治文化“法韵工程”特色品牌,培育“法律明白人”1796人。探索建立家庭文明诚信档案,通过晒文明诚信积分、张榜‘红黑名单’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和行为自觉。先后涌现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宜昌市民主法治示范村22个,宜都市被确定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全省“双基强化、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唯一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