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四招”破解行业性专业性纠纷化解难题

日期:2023-07-28 16:11来源:宜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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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需求越来越强烈。2019年10月,宜都在宜昌市率先组建了“联合专业调解委员会”,推行“1+7”运行模式,即:一个联调委,加医疗、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七大方面的纠纷调解。3年多来,市联调委受理各类纠纷1052件,调处成功1024件,其中医疗纠纷84件,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93件,婚姻家庭纠纷23件,物业纠纷569件,劳动争议纠纷184起,其他纠纷71起,解决纠纷诉求金额9601.91万元,调处赔偿5590.25万元。

  一、把握重点,靠法律做好调解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新时代赋予联调委新的要求,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提升调解员实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见啥人说啥话,遇啥事用啥法,对症用法。在纠纷调解中一些受害人及亲属对于责任划分认识不足,或未考虑对方的实际履行能力,经常漫天喊价,“狮子大开口”,对赔偿金额期望值过高。针对上述问题,调解员通过唱“法律戏”,凭借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亮出过硬的法律素养,有效地解开了矛盾症结,促成纠纷化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比如:2020年国庆节前夕,宜都公交公司3路公交车司机姚某因时间安排问题与班组长杨某产生争执、杨扇了姚一巴掌。经公司、陆城派出所调处未能和解。姚某认为在公司当众挨打,思想压力大,面对父母妻子儿女情绪极度低沉,在朋友陪同下,姚某来到市联调委申请调解。经调解员明法析理,杨某在公司职工安全会上公开向姚某赔礼道歉。公司经理专程致谢,深有感慨地说“贵州公交坠湖事故深刻警示,公交司机带着情绪开车有着很大的安全隐患,调解委员会做了一件大好事,解除了我们的后顾之忧!”

  二、找准难点,用情感做好调解

  “退一步,海阔天空。”是我们调解员常说的一句话,更是他们努力促成的结果。调解纠纷,“情”字当头,只有我们付出了真情,从当事人处境出发,触动当事人内心,赢得当事人信任,调解才能最终顺利进行,调解结果才能令人满意。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将心比心排查纠纷原因,合情合理提出解决办法,避免在当事人及其家属情绪激动时说出敏感话语,少说法言法语,多说群众语言,或者采用比较含蓄的说法,避免当事人因情绪失控而导致调解失败。比如:2021年5月5日,洪某与曾某在市一医院因挂号排队发生争执,曾某将洪某推倒撞在条椅上,经检查拍片肋骨骨折,报警后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法医鉴定为轻伤,经派出所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要求到联调委进行调解。受理后,我们调查了解纠纷的过程及双方家庭情况。洪某提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2万元,并追究曾某刑事责任。曾某红花套村人,父亲瘫痪多年,母亲又是癌症,完全靠曾某在外打工维持家庭生活,家庭十分困难。调解时,我们请派出所民警,村调解主任参与做工作,向洪某讲了对方家庭困难情况。经过耐心做工作,调解主任现场拿出了1000元代替他们赔偿,此举触动了当事人内心,赢得了当事人信任,最终调解达成赔偿8000元。几天后,洪某退给了调解主任1000元,并表示以后到曾某家去看望,力所能及帮扶一下。

  三、关注焦点,聚合力做好调解

  随着住宅小区业主增多,居民对小区硬件软件环境要求越来越高,业主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当前,由于开发商建设遗留、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滞后、小区地面停车秩序混乱、小区业主素质参差不齐等多种原因,导致部分小区出现聚众堵门堵路、串联群体上访、损坏公共设施、扰乱物业秩序等小区乱象频发。联调委和法院开展诉调对接以来,共接受委派调解物业管理、相邻关系等各类矛盾纠纷987件,涉及金额300多万。受理后,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同陆城街道物管办、社区党委、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小区志愿者“五方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治理体系,凡涉及物业管理区域建设管理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坚持街道统筹协调,社区党委具体组织,共商联议,及时研判,帮助解决清收欠缴物业费等小区治理难题,助推了小区规范管理,三年以来共调解成功558件,达成协议金额256万元。联调委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建议和改进。如:某小区业主张某因公共水管漏水造成了装修损失,历经3年时间未与开发商达成补偿共识,导致张某拒缴物业费,调解员会同物业公司,多次联系社区及开发商,通过反复做工作,张某与开发商达成补偿协议,问题得到解决后,张某主动缴清了物业费;另一业主李某露台因开发商排水管道出水口和地漏设计不合理,多年积水长满青苔,影响居住环境,李某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范围,不以改进,故李某拒缴物业费,调解员了解情况后,与物业公司沟通,物业公司最后同意了调解员的建议,花小钱解决大问题。

  四、达成终点,用回访做好调解

  对调处的每一起纠纷,认真做好调解回访工作,分别对当事人双方上门询问或电话回访,通过回访、了解调解协议执行情况以及双方对调解的满意度。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比如:2022年5月调解的一起向某因工伤死亡后补助金87万余元的遗产分配纠纷,经调解后当事人均无异议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但调解员在一个星期后、通过对当事人的回访中了解到其中一方当事人因顾虑后期各种原因而未履行协议,后调解员又逐一联系所有当事人再次进行协商协调,经过反复“情法理相融”地做工作,并对协议内容约定新的遗产分配方案现场督促、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