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法德共育出成效 社矫对象获表扬

日期:2023-07-18 14:31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枝江市司法局阅读量:

  7月17日,在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的现场,董市司法所工作人员郑重宣读对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的表扬决定书。在随后的心得分享中,张某真诚地说道:“以前是我不懂法,贪小便宜犯了罪,在社区矫正期间,通过工作人员的帮助,我学习到很多法律知识,也明白了人要讲道德。现在我真心悔过,希望能有机会回报社会,如今能为枝江的发展尽一份力,我很开心。”

  张某于2023年初因盗窃罪在董市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初到司法所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他情绪低落、自卑压抑。原来张某对法院的判决不太理解,且担心自己被判刑会影响到子女,心情十分焦躁。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对张某开展普法教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张某讲解分析案例,帮助张某真正认罪悔过,正视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在后续的矫正过程中,将法治和德治融入日常教育,增强张某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为缓解像张某此类社矫对象的心理压力,司法所专门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和矫治服务,鼓励张某积极融入社会。

  通过教育引导,张某转变思想,在社区矫正期间,积极配合监管,遵守法律法规。2023年6月至7月间,董市镇举办曹店月季园烧烤美食节,在村招募志愿者的时候,张某主动报名参加安保工作,在活动开幕期间协助主办方维护现场秩序;同时在活动现场主动帮助环卫工清理现场垃圾,维护环境卫生,积极为游客指引路线,介绍园内特色项目。在随后开展的枝江市“八五”普法宣传活动中,他作为志愿者在活动现场帮助维持秩序,发放法治宣传册,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基于他的良好表现,同时为了激励其他社矫对象,根据《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司法所提请枝江市司法局对其给予了表扬。

  枝江市司法局在坚守社区矫正监管原则的同时,坚持注重对社矫对象思想和行为上的双重改造,从法治、德育、心理多方面入手,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真正矫治恶习,更好回归社会、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