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持续打造法援惠民生品牌 做好实践活动和调查研究结合文章

日期:2023-07-12 11:06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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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县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远安县司法局积极行动、谋划在前,结合部门职能实际,持续打造“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品牌,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联系广大弱势群体、解决民生方面问题的桥梁和纽带,做好实践活动和调查研究的结合文章,着力在实践活动和调查研究中厚植为民情怀,展现司法行政担当。

  律师值班现场服务。一是落实法援机构律师值班咨询制度。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坐班,重点做好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精准扶贫、军人军属、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法律接访咨询工作,并建立接访咨询工作台账。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400余人次,接听线上咨询20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23件,涉及法律援助对象52人,案件标的金额达25余万元,目前已结案13件,共帮助14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2余万元。二是落实看守所、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制度。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法》关于值班律师制度及“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要求,印发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在公安看守所、法院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根据公检法的指派函,及时安排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刑事辩护,使受援对象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均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1-6月,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1件,认罪认罚案件96件,真正做到了刑事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三是拓展服务渠道助推法律援助走深走实。结合县人社局大型招聘会、送戏下乡、乡村振兴入户走访等活动,为农民工举办专门的法律知识讲座及专场法律咨询、援助活动,使农民工获得更全面的法律援助服务。

  志愿队伍上门服务。一是成立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上门服务。与县内律师成立专门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伍,对地处偏远、行动不便、到现场来申请法律援助比较困难的当事人,经与村委会(社区)核实情况后,一同上门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现场接受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受理法援申请,审核案件相关材料,当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律师。通过面对面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将温暖送进群众家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已开展上门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共计20次。二是配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力量。联合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县内律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一道积极开展上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咨询、普法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享受到更全面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助力人民调解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及志愿律师参与基层人民调解,向当事人积极普及国家相关法律,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促进化解邻里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已累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0余起,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安新驿站自助服务。一是搭建“红色法务帮你行”桥梁。通过硬软件投入,全力支持安新驿站建设,以县内党员律师为骨干,在安新驿站搭建“红色法务帮你行”桥梁,充分发挥党员律师作用,有效链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热线和宜昌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宜律帮”,从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群体维权等方面介入,全力服务快递、外卖、物流、电商、保洁等群体党员群众。添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体机,在屏保上展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和“宜律帮”二维码,群众可拨打热线和扫码寻求帮助,点击屏保后进入公共法律服务总界面,可持续按需求点击获取相应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二是网上受理审批。当事人可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在线受理审批,让群众少跑路、办好事。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信息化建设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化设备使用能力。加强信息化软件应用,进一步落实网上案件登记工作,确保网上案件登记率和案件档案整理质量达到上级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