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言语冲突引纠纷 温情调解促和谐
5月5日晚,桃花岭社区居民李某与妻子携带宠物猫在周边散步,期间宠物猫溜进桃花岭小学,李某要求进入学校寻找并将宠物猫带回,基于学校规定值班保安鲍某拒绝李某进入学校,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并产生肢体冲突,随后鲍某报警称脸部被划伤。民警到场后发现伤害并不明显,于是进行现场调解,因双方分歧很大,调解不成功。6月15日,云集司法所介入。
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立即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并联系办案民警调取当晚监控录像,经过调查发现,双方争议焦点是:鲍某认为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李某不尊重其个人及职业,在争执过程中对其职业进行侮辱并刮伤其脸部,要求李某道歉并赔偿;李某则认为双方在争执过程中虽有肢体接触,但并未故意划伤鲍某且纷争是因鲍某引起,期间双方都有过激言论,不应该由其主动道歉或赔偿,双方因此争执不下。
调解员在了解案情及争议焦点后,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司法所调解员分别对两人的不冷静行为进行了批评,明确指出鲍某阻止李某进入学校是一种职务行为,错误首先在李某一方,经过四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互相道歉,握手言和,李某向鲍某支付关怀慰问金2000元,二人均承诺不再因此事发生后续矛盾。
类似纠纷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但部分人总会因为“不蒸馒头争口气”的想法对一件小事理论到底,导致纠纷升级,无法及时化解。在此案件中,调解员始终坚持“事了”不是重点,“人和”才是终极目标,用心用情让双方敞开心扉吐露怨气,成功化解矛盾。(田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