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举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专题讲座

日期:2023-04-03 14:29来源:秭归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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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动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范化,提高决策质量,3月31日,秭归县专门邀请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法学博士王运亮对全县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行了专题讲座。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卫海主持讲座,全县各级各部门175人参加了学习。

  讲座中,王运亮从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应特别重视的几个问题等方面,结合具体的案例和工作实践感受,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讲解,内容丰富、分析深刻,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指导性,对进一步学好用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准确把握重大决策的程序规定将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会议强调,要提升站位,深刻领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重要意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重要意义,要将法治思维、科学民主依法原则贯穿行政决策和履职尽责全过程,以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规范决策活动,提升决策质量,保障决策效率,自觉将决策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杜绝“任性”“随意”决策,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深学细研,进一步学懂悟透《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容。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学习研讨等形式,深刻理解《条例》中各项内容,准确把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办事,让《条例》成为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助推器”和履职尽责的“安全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前瞻性管控,全面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确保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工作风险可控、合法合规,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秭归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同时,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县一盘棋思想,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加强协调、做好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