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系列宣传活动

日期:2023-03-09 09:03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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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就住在长江边上,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一定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居民王阿姨说。

  3月6日上午,“法润吾家法护长江”《长江保护法》宣传暨典型案例发布活动在五一剧场门口举行。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友兵,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镇国庆以及相关单位领导参加活动。

  区法院副院长晏征介绍长江大保护典型案例及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的工作情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宋琦介绍长江大保护典型案例及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的工作情况。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肖启祥同志介绍长江大保护典型案例及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的工作情况。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友兵同志指出,举办“法润吾家法护长江”《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暨典型案例发布仪式,是争创全国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典型意义,让群众在案例剖析中感受公平正义。

  张友兵强调,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把《长江保护法》学习贯彻宣传纳入日常考核督办;全区各部门要压实责任,全面履行《长江保护法》的法定职责;广大居民朋友们要主动学法、模范守法,为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良性循环,早日重现“一江清水向东流”的美好胜景。

  活动中,检察官、法官、律师、执法人员充分发挥司法与执法力量,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讲解长江大保护案例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大力宣传《长江保护法》,让群众深入了解长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维护长江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并主动参与到保护长江的行动中来。

  下一步,伍家岗区进一步深入“以案释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长江保护法》、“十年禁渔”、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凝聚各方合力,为建设“山水辉映、蓝绿交织、人城相融”的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