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雁”领航促法治 “雁阵”齐飞护和谐
湖北省枝江市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域营商环境百强、县级市全面小康百强、治理能力百强。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全市流动人口增多、管理难度变大,社会矛盾纠纷也随之增加。枝江市司法局运用平安法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着力打造“枝法有你”普法品牌,以法治方式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安定团结、和谐稳定,为推进法治枝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2022年,百里洲镇坝洲村发生一起养老纠纷。92岁的高龄老人李某本应是在家颐养天年,享受儿孙福的年纪,却仍旧在为一日三餐四处奔波,艰难度日,生活无着无落。虽养育了三个儿子,但均不愿养老,老人的未来该何去何从?联户长了解情况并思虑再三后,找到了的村里的人民调解员、同时也是“法律明白人”的袁道清。
不赡养父母,涉及义务、涉嫌违法,但是如果真的对簿公堂,从长期来看,不利于和谐相处。了解到老人的三个儿子法律意识皆比较淡薄,而且三个儿子以前关系还不错,但自从老父亲生病之后,逐渐产生隔阂,进而变成如今谁也不管的局面。斟酌之下,袁道清选择采用在调解中普法、以普法助调解的方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和《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我国老年人的被赡养的权利,老年人指的是60岁以上的公民。李老已经92岁了,完全符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主体条件,理所应当享有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袁道清首先拿着《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三个儿子“摆法理”。“根据《民法典》婚姻编的规定,具有行为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和责任,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有权要求赡养费;如果对老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常言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赡养老人、孝敬长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你们三个现在都不管老爹,不光是不孝顺的道德问题,还触犯了法律,要负法律责任的!”听了袁道清的话,三个儿子面面相觑,不再互相埋怨争吵,但仍不肯让步,开始倾诉各自家庭养老的艰辛。
袁道清将“法理”摆清楚了,开始讲起了“情理”。他请来村里的老党员和李家信得过的亲友、邻居共同为三个儿子做起了思想工作,将家庭矛盾摆到桌面上,从道德层面进行说服教育。“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百善孝为先。”“你们家当初环境不好饭都吃不饱,老头子老娘把三弟兄几个拉扯大,好难咯!”“你们自己也是当爹的,要跟儿子姑娘做好榜样撒!”听着在场群众你一言我一句苦口婆心的话,三个儿子都渐渐面露羞愧、自责和不忍。经过袁道清和群众的劝解,最终,三兄弟就老人今后的赡养、医疗费用及去世后的安葬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大儿子现场提起“我明天就把爹接到我那边去”,三家人纷纷表态,后期不管多忙多难都会照顾好父亲,履行好赡养义务。在场的亲友和邻居等群众也表示,为了不让李家人再因此事发生矛盾,会做好李家人的“监督工作”,也会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困难。
诸如此类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每天都在发生,为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除了指导建设市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枝江市司法局把“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作为重要举措,着力培育了一批懂法、知法、守法,具有法律素养的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实践,使之成为基层治理一线的政策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搜集员”、法律服务“先行员”、矛盾纠纷“调解员”。
“我们除了会接受法律知识、法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培训,还要组织上岗考核,合格的人才能正式确定为‘法律明白人’,获得了证书和徽章,我觉得非常光荣。”袁道清说。为更好发挥“法律明白人”的基层治理作用,吸纳更多知法守法、明理尚德的群众加入队伍,枝江市司法局加强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业务指导。2022年以来,已开展培训111场,修订村规民约50余条,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率100%。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内容,依据职责积极推动。司法、执法部门和群团组织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镇(街道)党委政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的具体组织实施。
在枝江,像袁道清这样的“法律明白人”目前有1012人,他们具备较强的法治意识和较好的法治素养,有责任心也有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支队伍活跃在枝江的农村田间地头、城区小区巷道,充分利用法治长廊、法德讲堂、居民书屋等阵地和“宜格微治理”“一家亲”等平台开展法德宣讲,同时及时收集和反映群众法律需求,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用好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仅袁道清一人就接待群众4818人(次),成功调解民事纠纷993起,挽回经济损失达395万余元。“法律明白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升村(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但基层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仍需提升。通过组织和发动群众,打造一支能普法、会引导、懂调解的“法律明白人”队伍,扎根乡土,活跃在群众身边,随时找得着、用得上,以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方式,使法律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引导群众共同缔造平安法治家园,促进形成“法理共讲、矛盾共排、纠纷共调、平安共创、和谐共享”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