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加强基层法治建设 治理农村“三难”问题

日期:2022-11-10 14:17来源:五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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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十四五’时期,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社会治理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民生保障不断健全,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随着群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等靠要、缠闹访等不正之风亦随之抬头,农村社会治理难度愈发凸显,社会平稳有序发展格局面临着严峻挑战。

  一、正确认识基层社会治理新问题

  当前,基层党委政府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由于少数群众不良价值趋向的困扰,致使整体工作难于推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㈠惠民政策落实难。随着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各项惠民政策的推进落实,群众生活越来越富足美满,群众需求和期望也随之水涨船高,由此极少部分群众之间也产生畸形的“攀比”心理,他们坐在家里,怕吃苦受累,不寻求发家致富门路,紧盯国家的惠民政策,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哭穷”索要国家惠民政策方面,基层政府和乡村干部在落实国家政策时,经常提出一些超出国家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事项,乡村干部反复的政策宣传,但收效甚微,致使相关工作人员左右为难。

  ㈡公益事业推进难。在乡村振兴如火如荼推进的今天,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对推进各项工作尤其是公益事业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延续,有的群众把承包经营的山田当成了私有财产,加上现在国家的恵民政策多,要求群众履行义务少,极少数群众的国家意识、集体意识、义务意识和大局观念有所淡化,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在公益事业推进的过程中,存在以补偿致富和以补偿谋利的倾向,提出超出范围难于解决的诉求和事项,要挟阻碍施工,严重阻碍了公益事业的推进落实。

  ㈢社会秩序维护难。少部分群众法治意识还有待提高,存在信访不信法的倾向。一是权益受到损害时,习惯于采取上访或在媒体上发布言论,煽动人员聚集,借重要时间节点、重要领导调研、扬言等方式给政府施压,而不是寻求法律途径依法维权。二是基层社会矛盾多,山林土地纠纷、家庭矛盾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等纷繁复杂,相关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基层干部焦头烂额,大量精力消耗在化解处理矛盾纠纷上。三是由于交通便利,信息发达,难于及时疏导,管控难度加大,极少数群众经常将不真实消息通过微信、抖音大面积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认真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实践

  基层“三难”,究其原因,一是现在通信便利,干部同群众面对面交流减少了;二是法律法规的宣传形式单一,群众对法律知识理解有偏差;三是少数乡村干部在同基层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言语欠妥当,方法较为简单粗暴,致使群众对乡村干部产生对立情绪。四是经济社会发展越快,产生的矛盾越多,旧矛盾还没有解决,又出现新的问题。为改善乡风民风,引领崇德向善,突破当前社会治理困境,五峰积极探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村(居)民的法治观念,引导村(居)民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习惯。一是发放法律资料送法。县司法局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20000余份,惠及群众达50000余人。县直其他部门发放民法典、治安处罚法、刑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宣传资料50000多份,基本达到了户平一套。二是广播村村响普法。通过广播创新推出“司法说法”方言版普法栏目,真正让法律法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据统计,三年来,全县播放“司法说法”节目达3900多次。三是深入乡村讲法。推出以机关干部、村干部为主要对象的“民法典一条一讲”工程,通过对民法典条文实行“法条解读+案例剖析+实践运用”解剖麻雀式的“一条一讲”,提升了乡村两级干部依法解决各类社会矛盾的能力。三年来,开展民法典逐条讲法520场,受教育群众达72000多人。四是集中授课学法。发挥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农村法律明白人等普法骨干的作用,采取分村、组、片多层次集中开展法治授课,集中授课计1550多场,受教育群众达125400人。

  ㈡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阵地则是宣传法律的窗口、是法治宣传的前沿。近3年来,五峰着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交通部门合作在乡镇公路沿线建设法治候车亭,采花乡黄家台、傅家堰乡桥料等村公共候车亭已建成“法治文化候车亭”,“小小候车亭”摇身一变成了“乡村普法新阵地”。各乡镇组织所属行政村在村民集中地建设法治文化长廊,通过展示宪法、民法典等内容,让群众悠然漫步之余尊崇法律、学习法律。截至目前,全县建成法治文化长廊62个。全县各级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百场法治宣传文旅进村居、“灵秀湖北·四季春晚”等送法下乡活动,创作多个法治文艺节目进行巡演,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40余场。全县110个村利用宣传专栏阵地开展法治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㈢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国家公职人员只有真正懂法,并能熟练地运用法律,才能依法回应群众关切和解决实际困难,在面对不合法要求时才有准确的分辨能力和作出正确的处置能力。为此,该县一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近3年来,印发宣传资料40000多份,举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各类培训班240期,参训人员达2000多人次。二是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近3年来,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200多次。三是县司法局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对政府的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论证。近3年来,列席政府常务会议近40次,并对相关事项提出了法律意见。四是县乡各级政府研究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民族工业园建设等涉及国计民生重大问题时,邀请司法局(所)和法律顾问参加,并认真听取意见,依法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五是组织对县人民政府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3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7件。

  ㈣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需要各行业各部门齐抓共管,更需要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力量,共同缔造和谐平安稳定的幸福生活。五峰在实施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础上,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推进共治。打造家庭诚信守法档案建设品牌新高地,对公民诚信守法信息依法进行记录和管理运用。全县运用诚信守法档案敦促1103户信贷履约441.7万元,制止大操大办774场次,110个村(社区)的“诚信守法超市”为农民居民兑换商品价值170余万元。打造“一警三专N员”(“一警”,指社区民警和驻村辅警。“三专”,指各村交管路长、治保主任、网格员。“N员”,则由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护林员、保洁员、管水员等人担任。)体制机制建设新高地,将社会管理的触角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让群众身边的“乡土力量”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1年多来,提供信息3476条,走访重点人员258人次,排查风险隐患813条、化解矛盾纠纷94件。打造“现场座谈+微信群直播”新高地,利用青年群体素质高、心胸广、眼界宽的优势,引导激励青年群体在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县8个乡镇探索“现场座谈+微信群直播”的形式,组织召开村域青年座谈会。近3年来,全县共召开青年群体座谈会160多场。

  三、努力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径

  基层社会治理,重在治理,在探索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思路新途径方面有所作为。作为县一级政法干警,在围绕推进基层治理、打造平安社会方面提出以下三点不成熟的建议:

  ㈠加速推进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共同构成我国县级的政法体系,是县一级政法体系中最基本构成单元,处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推动五峰的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提档升级,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政法干警,加强思想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二是要保障基层政法干警待遇,落实带薪休假,轮休调休等制度;三是及时对基层政法干警进行心理疏导,保障心理健康;四是关心关爱政法干警工作及家庭,切实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难题;五是注重培养政法队伍年轻干警,关注其成长,使其在合适的位置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六是加强基层政法干警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素质能力。

  ㈡加速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要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两个方面同步发力、同频共振,着力在法治建设上下功夫,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一是强化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自觉性,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论证、公众参与、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严格追责问责。二是强化普法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乡村干部、村(居)民的法治教育,形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政法机关职能作用,全面统筹政法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认真履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一方平安稳定。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四是强化法治考核,发挥“指挥棒”的作用,推动公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解决基层治理遇到的难题,落实法治建设任务。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把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进入关,严格资格审查;把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关,考试未通过的不予上岗;把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关,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确保行政执法文明规范。

  ㈢加速推进基层自治建设。要进一步在思想破冰、先行先试、深化改革上下功夫,探索赋予基层自治组织更大的自主权。一是在基层自治方面,通过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在确保能稳妥推进的前提下,及时开展对相应法律法规以及县自治条例的修正,确保法律制度供给依法、科学、民主。二是赋予基层自治组织更多有能力承接的事权,实现村级窗口一条龙服务、一站式服务,既能切实满足群众的办事需求,还能进一步增进干群感情,激发基层组织活力。三是探索建立基层自治组织内部奖励惩戒机制,在发挥好我县家庭文明诚信档案、积分制管理及红黑榜等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村级福利性政策分配等事项中的奖励惩戒机制。

  杨爱平 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