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到五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和 “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核查验收工作
9月21日至9月23日,宜昌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刘克勤一行对五峰推荐申报的第五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六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开展核查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五峰牛庄乡池南村、傅家堰乡桥料村、五峰镇楠木河村、长乐坪苏家河村、仁和坪林家坪村实地核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翻阅台账资料、查看法治文化阵地等形式,对申报单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认真审查,并严格对照创建标准逐项核查。
调研组对五峰法治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申报单位组织保障坚强有力,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组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
刘克勤要求,法治乡村建设要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做到“五治”。一是政治,要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自治,做到法治乡村建设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过程群众参与、效果群众评判、成果群众共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法治,村两委班子要严格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乡村干部群众的行为,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四是德治,要弘扬好人好事,抵制歪风邪气,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融入乡村法治建设的整个过程。五是智治,要用科技手段不断为法治乡村建设赋能,围绕群众需求,提供精准化、精细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撑。(通讯员陈晓芳 黄思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