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赡养起纠纷 调解暖民心
赡养起纠纷 调解暖民心
“你把我养大,我陪你变老”,近日,秭归县九畹溪镇政法办、司法所联合调处了一起赡养纠纷,当场成功达成协议并将老人接回家中照顾,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家庭和谐。
熊某某已年满80岁高龄,与丈夫姚某某婚后育有四个女儿,但正因姐妹众多相互推诿导致四个女儿均长期未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2019年该村村委会曾主持调解过该起纠纷也已达成了协议,约定由四个女儿每季度轮流将二老接回家中照顾,两年多来均履行良好,但这次工作人员在下基层察民情暖民心解民忧的走访过程中却发现了问题,本该在女儿家安享晚年的二老独自在老宅中生火做饭。问起缘由才知道,半月前熊奶奶与二女儿产生了口角后一气之下当晚回到老宅,第二天返回时哪曾想二女儿以去茅坪为由将房门锁着,二老无法进屋只能回到老宅,一住就又是半个多月,几个女儿也无人问津。
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工作人员立即和村委会约定了时间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先从亲情角度对几个女儿进行了教育,熊奶奶此前因白内障手术失败视力基本丧失,姚爷爷也长期患有严重的风湿行走不便,因为一点口角就将父母拒之门外留下二老独自生活无人照顾实属不该,引导她们应当积极主动共同承担起赡养二老的责任,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让二老能够安享晚年;再从法律层面进行了深入讲解,《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不可因任何理由推卸自己应尽的义务。
最终通过从情、理、法三个方面耐心的说服教育,四个女儿就父母的赡养、医疗以及身后事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由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至此,一起因赡养老人引发的家庭纠纷得以平息。调解结束后,大家一起帮忙收拾行李并将老人送往二女儿家中安顿好,窗外艳阳高照,大家心里也暖洋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