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司法局四措并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日期:2022-07-29 11:36来源:宜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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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实行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制定并公示2022年度县乡两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2年2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建议和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建议的通知》,组织县直各单位申报需要提请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发文的规范性文件和需要提请县政府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县司法局对各单位报送的计划内容进行法制审核,提请县政府办公室印发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由县政府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该文件。县委依法治县办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是严格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凡提请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的,必须先由起草部门法制审核机构或者法制审核人员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再送交县政府法制机构(县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核。起草部门报送的必备审核材料,包括下列六项:起草说明、送审文本、征求意见汇总及采纳表、起草部门出具的法制审核意见书、法律顾问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书面审查意见以及决策制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上级文件等)。对送审资料不完整、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合法的送审文本,一律不予审查通过。未通过合法性审核,一律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未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一律不得对外公布实施。

  三是强化考核督导结果运用。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作为对乡镇及县直各部门的共性考核指标,列入《2022年度法治远安建设考核细则》,每半年对各单位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履行情况开展一次实地考评,对未按规定公示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未履行合法性审核、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的单位,及时反馈问题清单,督促整改销号,并严格执行扣分制。同时,积极对接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县直各单位,指导各单位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确保重大决策内容适当、程序合法。

  四是加大机关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工作机制,按要求由专人负责,及时将涉及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调研、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方面内容进行公开公示,今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34条,“远安司法”发布信息32期。今年4月开通“法治远安”官方抖音账号,累计发布短视频31期,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亲和力和温热度。(远安县司法局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