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帮教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2022-07-27 14:39来源:长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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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阳自治县司法局渔峡口司法所在接收安置帮教对象过程中了解到黄某与谷某的矛盾纠纷问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妥善解决问题。
2022年7月1日,刚刑满释放的黄某到渔峡口司法所报到,办理接茬帮教登记,建立完成安置帮教档案之后,称其入监前与于某合伙开办的砂石厂,被谷某强行阻拦施工,破坏营商环境,严重影响该镇重点项目建设,急需得到解决。渔峡口司法所经调查得知谷某同为安置帮教人员,现尚在五年安置帮教期内,因认定其房屋侧墙倒塌是砂石厂作业导致,要求余某根据协议追加赔偿10万元,余某知悉此事但并未解决。余某认为2020年曾与谷某签署协议,因炮损问题已补偿谷某5万,无需追加补偿。矛盾双方均涉及到安置帮教对象,随时都有矛盾升级的可能,故及时向镇分管领导汇报,安排专班于7月4日赶赴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矛盾双方各持己见,经过调解人员三个多小时的充分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和解,黄某另行补偿谷某5万元,砂石厂也得以顺利复工。
渔峡口司法所根据“一人一档一策一专班”的要求,针对每个刑满释放人员的不同情况,落实帮教专班,制定相应的措施,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创业以及生活问题,同时优化了营商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