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成难题 调解助企巧破冰
2020年9月20日,宜都某起重有限公司从事起重机指挥工作的曹某被公司安排到宜昌某有限公司厂区内从事吊装作业指挥时意外受伤,当天送往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并于2020年12月2日出院。曹某多次要求公司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提出:1.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5186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5926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94816元,合计 219262元。3.停工留薪工资差额 7119.9元。4.应付工资12000元。总计238381.9元。
该公司对曹某提出的要求表示认可,但因目前发展困难,一时难以一次全部兑现赔偿款,且公司方认为曹某在工作期间因公司培养使其取得了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公司因疫情原因发展困难,曹某应在赔偿要求上酌情考虑。曹某则认为取得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自身的努力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出现意外后因无法工作导致生活困难。双方争执不下,导致纠纷长期未得到解决,公司负责人为此牵涉大量精力,有时甚至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
企业陷入劳动争议,如果处理平息不了,会影响企业发展,而劳动者的权利也必须得到保障。宜都市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知悉该案后,主动介入,迅即开展走访调查。2022年5月19日,调解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围绕纠纷争议的焦点,调解员多次与双方沟通,根据双方的诉求,在反复协商沟通的基础上,耐心劝说当事人互谅互让、换位思考。经过联调委大量的工作,双方均同意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