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用心解决矫正对象的“揪心事”

日期:2022-04-28 10:08来源:西陵区司法局
责任编辑:西陵区司法局阅读量:

  “感谢司法局,感谢司法所,我再也不需要为这个纠纷发愁了,困扰我几个月的这个纠纷终于解决了,真是谢谢你们!”矫正对象田某不停地道着谢。原来近日,西陵区司法局成功为社区矫正对象田某解决了“揪心事”。

  2022年1月以来,西陵区司法局、社矫局和云集司法所多次接到来自长阳的谭某电话投诉举报,反映矫正对象田某诈骗。针对这一事件,西陵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责成社矫局和云集司法所了解事情情况。

  经调查了解,矫正对象田某与谭某等人于2021年3月共同成立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更好发展公司业务,经公司股东协商同意,公司购买一台二手挖掘机准备投入使用。2021年4月谭某以个人名义向保险公司贷款,用于支付购买挖掘机,后因种种原因导致公司亏损,挖掘机被抵押。虽然是公司购买了挖掘机,但是贷款却是谭某个人负担,为此谭某与田某等人发生纷争。为解决相关问题,谭某持续采用找田某、司法所、社矫局、司法局进行投诉、举报等方式要求解决纠纷。

  西陵区司法局了解相关情况,认为此事对谭某不公平,谭某每月面临几万元的贷款,压力确实巨大。如果此事不尽快解决,损失会进一步扩大,对双方当事人及公司都不利。但是公司是由多名股东组成,公司运营中产生的损失全部由田某或是谭某个人来承担,确实也是显失公平。收到谭某举报后,西陵区司法局、云集司法所多次组织调解,由于双方对公司成立后的法律关系没有理顺,分歧较大,多次调解无果。

  特别是3月25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当面调解,双方见面后,情绪激动,言语犀利,各执一词,导致谭某紧急住院,调解员立即暂停调解。事后,西陵区司法局转变调解方式,分别私下找田某、谭某进一步了解双方的立场及诉求,并做双方工作,让田某找公司相关人员分别做工作,共同承担相关损失,为谭某分析法律关系,陈述相关法律规定,告诉谭某要运用法律思维解决纷争。

  经过大量外围工作后,4月22日,西陵区司法局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本次调解中调解员耐心讲解公司运营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分析利弊和法律后果,注重安抚当事人情绪,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杨爱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