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法援中心办结一起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

日期:2022-04-01 16:52来源:宜都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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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23日,宜都市法援中心收到宜都市人民检察院送来的一份《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要求中心为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张三(化名,男,2005年12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家住松滋市刘家场镇,因涉嫌盗窃罪2022年1月26日被宜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5日被宜都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提供法律援助。

  宜都市法援中心受理后,迅速指派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湖北峡光律师事务所的易建军律师承办本案。易建军律师到长阳县看守所会见了张某,又到宜都市人民检察院查阅了本案卷宗,发现张三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在松滋、宜都等地实施盗窃作案6起,涉案财物价值19349.01元,有可能面临1-2年的有期徒刑。通过与张三的家人沟通,得知张三家人愿意退赔。

  2022年3月25日下午,宜都市人民检察院就本案举行不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易建军律师指出:1.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归案后主动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2.被告人家属愿意退赔受害人所有的损失;3.被告人系初犯,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深刻悔过。建议检察院对其从宽处理附条件不起诉。

  2022年3月28日,宜都市人民检察院作出鄂宜都检未附不诉(2022)1号《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三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六个月,自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9月29日止。

  宜都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直致力于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不断规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年来受理并批准未成年人法援案件39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