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司法局做好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工作

日期:2022-03-24 11:23来源:宜都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宜都市司法局阅读量: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向79个县(市、区)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鄂政发〔2022〕4号)和宜都市委编办《关于做好省政府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宜都市司法局承接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部分业务工作管理权限。

  3月16日,宜都市司法局派分管副局长和公法股负责人到宜昌市局参加了专门培训,3月21日在局党组会议上传达了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明确由公法股具体承接此次下放的权限,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加强该项工作组织领导。

  宜都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在4月1日以后,按照下放权限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时效,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