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湖北骁阳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法律援助维权

日期:2022-03-23 17:14来源:枝江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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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9日上午,湖北骁阳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正在办公室研究案件,突然接到枝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一起十分紧急的离婚案件。

  王律师赶忙丢下手头的案件,热情地接待显得焦急的陈女士。在王律师耐心安抚之下,陈女士的情绪才渐渐地稳定下来。原来陈女士与张某2015年结婚后,双方感情一直不和,陈女士2018年曾向枝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撤诉。但张某经常对陈女士实施家庭暴力。2022年3月4日,张某再次无故殴打陈女士,枝江市公安局对张某作出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目前陈女士欲提出离婚,但是又怕因为提出离婚再次遭受男方家暴,便寻求法律援助维权。

  王军律师了解案情后,考虑到男方刚刚因为家暴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陈女士确实存在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为了解决陈女士的担忧,王律师告知陈女士,根据《反家庭暴力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相关条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并迅速收集整理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于当天下午在枝江市人民法院为陈女士办好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手续。

  3月9日下午5点,枝江市人民法院迅即根据申请依法下达了人身保护令的裁定书(2022)鄂0583民保令1号,并依法向被告送达。陈女士拿到《人身安全保护令》时,感动得热泪盈眶,激动地说:“感谢王律师用法律为我人身安全作保护。”

  在形形色色的离婚案中,难以承受的家庭暴力已成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要因,而鼓起勇气到法院离婚后又往往因“同在屋檐下”而难免受到对方报复。于是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使受害人有了依法维护自身人权不受侵害的“护身符”。这种保护是以法制强制力为后盾的“特别保护”。被申请人倘若“旧病复发”,法院既可依法处以经济上的罚款,又可采用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执业律师在离婚案件诉讼中一般鲜有申请保护令的,王律师对枝江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办理无疑是很好的司法实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