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畏风雪 彰显关怀 为矫正对象提供人性化入矫
日期:2022-02-18 15:59来源:五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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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是新年后的第一周工作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为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邓某上门办理入矫手续。
邓某,71岁,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因患有严重心脏疾病,县法院决定将邓某暂予监外执行。邓某体弱多病行动不便无法自行到县社矫局办理入矫报到手续,社矫局了解情况后,决定特事特办,与长乐坪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一起驾车两小时来到邓某家中,为其办理人性化入矫。
在邓某家中,工作人员对邓某的身份进行核对、采集基本信息、进行入矫谈话,同时对邓某的病情、思想状况、生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入矫宣告书》,最后向社区矫正对象邓某告知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和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同时考虑到邓某的身体情况,司法所为其制定了定期上门走访的方案,邓某深受感动,当场表示一定服从社区矫正机关的监管,接受教育矫治。
入矫宣告是执行社区矫正的一项重要关口,县社矫局在始终坚持严格规范执法的同时,也给与感化和尊重,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安心接受矫正并顺利融入社会,让其真正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情怀。 (通讯员 张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