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陵区法律援助伸援手解难事

日期:2021-12-22 09:19来源:西陵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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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上午,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一位手拿锦旗的女同志,锦旗上写着:“法律援助有真情,专业律师树道义”赠: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及马强,落款是王某某敬赠。原来法律援助受援对象王某某的女儿为表达其父对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指派律师马强的感谢,特赠送锦旗。

  王某某在某工地打工,2019年5月15日,因报酬问题,包工头周某某将其打伤,后王某某住院治疗18天,个人花费医疗费近1.2万元,出院后,双方在公安机关达成治安调解协议,由周某某一次性赔偿王某某3万元,双方就此了结。2019年7月25日,王某某再次住进医院并进行了手术治疗,个人花费近2万元,出院后王某某委托宜昌仁和司法鉴定所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十级伤残,后续复片检查费用约为人民币2000元,如血肿或积液增加需住院治疗的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误工日为180日,护理时间为80日,营养时间为80日。王某某所遭受的损失远远超过之前周某某支付的3万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某向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马强律师作为其法律援助律师。马强律师接受指派后,为受援人王某某制定了可靠的诉讼策略,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要想获得赔偿,需要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之前王某某与周某某在公安机关达成的治安调解协议书。为此,马强律师为受援人王某某拟好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准备了说理充分的代理意见,请求法院依法撤销王某某与周某某达成的治安调解协议书。此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依法撤销了王某某与周某某在公安机关达成的治安调解协议书,为受援人王某某下一步要求周某某人身损害赔偿扫清了法律障碍。

  为表示感谢,王某某女儿特代表其向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及马强律师赠送锦旗以表感激之情。(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