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 上门援助暖人心
(本网讯通讯员马玲)10月27日,兴山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员及律师,前往兴山县黄粮镇庙淌坪村,为一名因交通事故受伤腿脚不便的当事人现场办理了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手续。
当事人田某,今年51岁,黄粮镇庙淌坪村村民。2020年12月7日,一辆行驶中的拖拉机失控撞向正在门口闲坐的田某,不仅造成田某住房受损,而且导致田某骨盆多发骨折、右髋关节、右膝关节活动功能丧失。经交警认定,对方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田某无责任。就赔偿一事,田某一家人与肇事司机、保险公司进行了多次协商,无果。
田某通过“宜律帮”,了解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她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打了电话,反映了自己家庭情况和事故情况。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在研判案情后,考虑到田某家庭十分困难,决定为田某提供法律援助。
“我身体不好,行动不方便,不能亲自前来司法局办理那些手续,我该怎么办呢?”田某焦急地在电话中问。“您好好在家休养,我们来家中给您办手续!”工作人员热情回复。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带着湖北神兴律师事务所郑律师,前往田某家中,现场审查了田某提供的经济困难承诺书、身份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材料,帮田某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书,按规定给田某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与受理手续,律师现场面对面解答了田某法律上的疑问。
“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你们上门提供法律援助,以后我也要帮你们司法干部做宣传”,田某感激地说。
接下来,兴山县司法局将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用实际行动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用真心排解民忧,持之以恒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动上门给行动不便当事人提供周到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

